
看你要一個月內自行復原、還是接受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之罰鍰,未復原者得連續處罰


不要以為是自宅就把全部的空間都視為全能住宅改造王...嘎啦嘎拉...

住大樓自有大樓的規矩

尤其是新大樓更不會有特例,對其他守規章的住戶一定不公平
這方面相信簽買賣合約的時候就有圖面告知室外機擺放位子跟數量
當初乖乖的把室外機放在該放的位子就沒爭議了
室外機數量不足又想吹冷氣,那就多花點電費裝一對多
我是買新大樓4房,室外機數量只能裝3台,但裝冷氣之前有跟管委會打聲招呼,不行就是不行,只能裝一對多
住大樓不是自己覺得可以就好了
除了室內以外,只要別人看的到的地方
例如:陽台後陽台最好先告知一聲
一定是自己不遵守當作買透天的心態
要住大樓就麻煩遵守一下各大樓的規章
我也相信樓主裝潢前就知道此規章
只是裝傻罷了
遇到這種自己覺得可以,但別人覺得不行的事,心裡一定很不服
趁柔性勸導的時候乖乖地拆掉吧,不要搞到被公佈某棟某樓某號被強制拆除冷氣才罷休
當您住在該大樓的時候會覺得管委會很機掰
但當您要賣房子的時候會感謝管委會的
反正不卡也知道最後結果了
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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