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d10105 wrote:不用在意,幫你更正...(恕刪) 感謝再感謝!你舉的是汽車的例,空調機不是這樣,2.2KW的能效比一定比3.6KW的好,一樣都進入低頻區域時,即使兩者的冷氣能力都是一樣(當然3.6KW的會大一些),3.6KW的耗電量也會比較多。所以過去我一直主張:空調機的噸數適當就好。不過最近被熱浪驚醒,前幾天在38度C的高溫下開車走在市區,汽車冷氣似乎起不了啥作用,冷氣的額定能力是設計在外氣35度C的環境下所測得的,如果室外機的迴風差、可能要應對外氣35度C以上的高溫條件時,不考慮省電因素下適度加大一級應該要納入考慮囉!
您這說法 overkilled wrote:我最近也是在版上爬完...(恕刪) 我只能說您忽視cns法規的存在您知道交通法規還會鼓勵別人去闖紅燈嗎?別說日本R32如何如何的.....台灣就是.....怎麼不說美國R32如何如何的..台灣應該要跟著....請尊重台灣自己的CNS如果台灣CNS不對要推動修改修改前應該還是要遵守是吧!
廠商曾經被客戶退換貨 理由是冷氣機冷氣不足,現在廠商學乖了,先問客戶房間大小,再建議您大一點機型,萬一日後客戶不滿意,也不能怪廠商,所以你去買冷氣機時,不管房間多大,他們都會建議您選冷房大一級的,讓你自己決定至於哪個廠牌安靜又省電?應該不是廠商說了算,問問鄰居/同事/親友的使用經驗,可信度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