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調行負責人在法庭上跟我說
不管判決如何都希望我不要在網路上發表評論
今天知道消費訴訟敗訴後
想要打購買流程在此分享給大家
因為空間是透天的挑高客廳連接餐廳且有樓梯(在冷氣不涼後有丈量過空間為13~14坪)
第一次幫家裡換冷氣
怕自行評估會買到不冷的冷氣
會挑這間空調行也是在版上看到的
該空調行在版上說明自己是專業技術
所以才會付費選擇該空調行到府評估
當天評估時空調行業務(即負責人)拍胸掛保證有問題找他就好
沒想到卻還是買到不冷的冷氣
以下是簡要的購買流程(有LINE截圖記錄)
108/06/17(一):
請空調行到府評估冷氣所需的大小,後續與請空調行約定6/29(六)AM9:30~10:00到府評估,請空調行當天會收取到府評估費用500元。
108/06/29(六):
請空調行到府評估,收取500元費用,無收據證明(若確認購買可折抵)。
師傅(也就是請空調行負責人)到場後評估安裝額外工料費用報價是5000元。
到場評估後師傅推銷建議我安裝7.2KW的冷氣。
108/07/01(一):
購買前請空調行與師傅再次確認購買的型號是否為7.2KW的冷氣。
空調行回覆得到師傅回答後會與我聯絡。
108/07/02(二):
空調行開設7.2KW型號冷氣給我下單
108/07/06(六):
依照空調行指示冷氣需先由遙控器設定溫度為攝氏16度後進行測試,但經過三小時的測試後發現降溫效果不明顯,最低僅到攝氏28度。
當日立即與空調行反映上述測試結果。
108/07/08(一):
空調行表示要向師傅反映與如何處理。
108/07/09(二):
空調行回覆若本人對冷度有高度的需求的話,必須將冷氣加大至2~3級數,先前安裝的7.2KW冷暖冷氣設備將會以下訂售價扣除安裝費,再打七折回收本人現在安裝的PX71冷暖冷氣設備。
108/07/09(二):
我表示當初6/29已付費請空調行到現場評估,在聽從專業的推銷與建議下購買7.2KW的冷氣,並非本人對冷氣設備的溫度需求高。
在這之後有預約原廠維修看是否為新機故障
空調行沒告知我就打電話去把我的預約單取消
預約當日我沒等到原廠工程師電話
就打電話給該空調行業務(即負責人)
空調行業務大聲說要維修叫我自己去找原廠
並非先了解公司內部作業是否疏失
空調行小姐有打電話來說抱歉
但當下因空調行業務態度不好
過幾日我留了一星評價在GOOGLE評論
店家有說若我不把評論刪除將要向我提出告訴
後來原廠願意協助空調行退機
也有從中做協調看是否能夠雙方各退一步
我願意吸收安裝工料5000元
但空調行只願意退機退款總金額扣除安裝工料5000、裝機費用6000(等於我要自行吸收1萬1)
因為無法接受所以開始申訴消保官
而後就是消費訴訟的流程失敗
老實說我到現在還是沒辦法接受付費請空調行來評估之後
得到一台不冷的冷氣
因為我在對話有詢問過7.2KW與8KW的價差
也被列入判決考量
店家根本沒有向我告知要裝到8KW
且購買前有再次詢問
賣場也是他們開給我下單的
那如果是這樣的話以後不管空間多大
就直接買KW最大的冷氣就好了
我已經購買該廠牌最頂級的型號
若非店家專業建議
怎麼會因為這點價差去購買一台不涼的冷氣?
引用判決
「顯見被告指派之師傅到府評估安裝冷氣噸數,僅屬建議性質,最終購買何種廠牌、型號、規格之冷氣機,仍由原告自行選擇、決定,尚難遽論被告前開建議為評估錯誤,況原告現場師傅評估後係建議7.2KW 以上,並非限於7.2KW ,原告雖稱被告推薦7.2KW 以上,即包含7. 2KW云云,然查原告曾詢問被告7.2KW 與8KW 之價差,益徵原告知悉能力值越高之冷氣,冷房效果越強,而原告本得依其需求選擇冷房效果較強之8KW 冷氣,卻仍因預算或其他因素執意選擇7. 2KW即被告推薦之最低能力值之冷氣,即不得將原告個人決定之結果,歸責於被告。」
在此對消保官與法官的判決感到不服之外
消保官調解失敗後有再打去向消保會諮詢
消保會諮詢處還跟我說台灣是個自由市場機制
若我真的覺得不服氣
那就由市場機制去淘汰這間店家
飛在天上的大X wrote:
那還要500塊的評估...(恕刪)
人家的確給了[ 建議]免得你瞎買啊?!如果沒給建議,誰知道會不會去買 5 kw 的?
錢在事主手上,任何人也只能給建議, 最後做決定並買單的還是事主本人.
根據判決書,店家是建議買 7.1 kw 以上,樓主如果真擔心不冷,當初大可直接買大一或兩級保證冷到爆.
twopigs wrote:
判決引述沒錯 確實只能當建議
希望商家也能上來說說
不然僅是一面之詞 (恕刪)
判決書內有完整的雙方的主張:
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CLEV,108%2c%e5%a3%a2%e5%b0%8f%2c1663%2c20191219%2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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