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uis80456 wrote:別衝動,冷靜,漂亮的價格換到的代價很高的(恕刪) 先不論服務好不好雙方有情緒性的字眼,也先忽略不看反正我只是個吃瓜群眾,來看戲的以雙方提出的照片來說賣方後來提出的照片,就是還在買方家要收回來時,師傅所拍的照片銳化處理過後,隱約看得出疑似爭議撞傷的部份如果照片沒有變造處理過,這個還蠻有說服力的啊有能夠反駁這個照片的說法嗎?
這樓的討論已經很多了,兩方言詞、態度都有問題,就好比 買方從頭到尾隻字不提 為什麼簽收單上特別親手寫了外觀無損,後來廠家收回卻有傷痕(賣方也一直不願回覆為什麼買賣雙方的回收單內容是不一樣的)。 另外既然已經決定要退貨,又為何還要使用人家的機器??賣方的商譽及形象是最大的弱點,今天如果換成是好市多,我想可能局面就逆轉了
eddie1 wrote:特別親手寫了外觀無損(恕刪) 不知你是怎麼看討論串,竟然可以看成是我親手寫「外觀無損」,那字是物流人員寫的,我簽收,不過不管是誰寫,都不在這次的爭議中,爭議在賣方簽收取回貨品不退款。
JackLoh wrote:不知你是怎麼看討論串,竟然可以看成是我親手寫「外觀無損」,那字是物流人員寫的,我簽收,不過不管是誰寫,都不在這次的爭議中,爭議在賣方簽收取回貨品不退款。 這好像非發文初衷???看來小蔡錯就錯在把商品收回了...呵呵...
JackLoh wrote:不過不管是誰寫,都不在這次的爭議中,爭議在賣方簽收取回貨品不退款。(恕刪) 啊?我以為爭議在於到底是誰把商品撞傷耶賣方撞傷,賣方收回貨品、全額退款,天經地義買方撞傷,賣方拒絕收回貨品,或是賣方收回貨品,扣一定比例的整新費用我覺得,既然對於誰撞傷貨品有爭議,賣方又已經把貨品收回賣方要嘛就不回收既然回收了,應該要先扣掉整新費用後,退回剩下的貨款要打官司,再針對已扣掉的整新費用這部份即可要不然,賣方已經把貨品回收,貨款又"全額"不退,這好像說不過去吧這讓買方不爽可以預見
dunhilldun5168 wrote:師傅所拍的照片 銳化處理過後(恕刪) 銳化過的照片放大來看畫素很差, 那一抹陰影說是反光也說得過去. 拿出那張照片要說是傷痕真的太勉強了.仔細看疑似傷痕的地方跟後面直接拍出傷痕的地方是不一樣的位置. 要拿這張照片說事沒意義.前面 歐大 說得很明白但蔡老闆就是不懂. 電視的判決法官說的那麼清楚"拿出證據來".蔡老闆的結論還是我相信師傅的說詞, 法官沒說不相信啊只是你證據是用推論的要怎麼判你贏.洗衣機這件也是差不多, 不斷說客人家會撞到所已一定是撞到了才要退 . 這邏輯可以啊但就是拿出證據證明啊.洗衣機使用過了也不能證明是有傷痕才要退, 這根本沒有連結. 板上買了洗衣機洗衣後不滿意退機的大有人在, 目前看到甚至有半年才退的.要說傷痕這件事, 師傅的說法才是跟一般經驗法則不一樣. 就如同小蔡的說法師傅搬出來光線夠才發現傷痕, 正常不是應該立刻跟對方指出然後在單據註明請對方簽名. 哪有都不說明然後自己在自己的單據加上文字. 拍照地點既然在門口卻什麼都不說這不是很怪異嗎? 送貨都知道要寫無傷痕給對方簽名, 收貨就不用註明狀況那不怪嗎?拿光線不清楚當理由, 那拍照就知道手機手電筒打開檢查, 既然師傅說搬之前就有看到疑似傷痕,那正常應該當場跟對方指出然後現場檢查. 什麼都不說單子也簽收了然後自己拍照自己改單據, 這要證明什麼. 在事主門口拍得又要當什麼證據, 就不能是出門撞到嗎?至於小蔡說的買台相同機器去放在同樣位置看是不是會被門撞出類似傷痕. 我只能說老闆你還是在作推論,你根本沒看懂電視機判決文的內容.這件退貨糾紛在一般網購都是註明使用後的整新費或是折舊損失, 不就是雙方對金額作討論. 真不行才上法院, 爭的就是金額多寡. 現在看到卻是在爭對錯誰在說謊. 這樣處理事情的購物網我絕對不敢去碰.dunhilldun5168 wrote:既然回收了,應該要先扣掉整新費用後,退回剩下的貨款要打官司,再針對已扣掉的整新費用這部份即可(恕刪) dunhilldun5168 大大說的真好, 這才是一般會發生的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