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要找到當初入職時發給你的聘書薪水怎麼計算了,比較會吵的應該是[獎金」這個部分, 公司可能認為獎金是非常態性薪資,可以不發,但問題是用休假日未上班當理由被你抓的, 重點還是你的薪水怎麼計算的,一個月7000的獎金不用算在常態性薪水還有其他可以吵的
先看你的圖片爛歸爛但是他的稽查員是8/21前往稽查總公司是9/3收到結果你給的假期是9/2,9/3休假所以你8/21是有上班還沒上班要不要補一下所以你看這文字描述覺得是9/3才去稽查?那8/21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