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ter_bluee wrote:
怎麼會這樣回應消費者...(恕刪)
這問題還是需要時間與大家消費者去證實
公司處理改善的如何
而關於這事件後續處理經過,有些想與大家分享:
上回的存證信函裡副本寄給了"台北市消保官"與 "消基會"
後來兩者都有與我聯絡(今日收到消基會的來函)
第一台北市消保官前幾天先與我電話告知,收到存證信!如需申訴,
消保官需會在7日立案處理(市政府規定),若只要消保官存檔就不要需要。
但日後需申訴此案件,還是可以再依此存證信申訴。
後來我告知選擇後者。
第二今日消基會的信裡 ,內容提到主動給予我協助。有提到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三條第二項
" 企業經營者對於消費者之申訴,應於申訴之日起十五日內妥適處理之 ";
希望我能提供更多資料給消基會!也希望我主動與他們聯絡了解事件發展經過。
今日我已打電話告訴事情結果。
當時好友給我的建議,附件的寄法;
除消基會外
另一就是公司所在地的消保官會最直接也可讓告訴的公司負責人正視這件問題!
事件發展到現在我要訂閱消基會出版的雜誌,以行動來支持這義務免費協助消費者問題的團體。
也很感謝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