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e.H wrote:
乾淨的定義?看不到泥..只寫可以過濾什麼又沒說說可以過濾比例。你要提告什麼?(恕刪)
這是真的可以提告哦!
根據消保法,甚至民法。
商家所賣的商品須符合所說之功效。
今天它雖只提過濾物質,雖未言明過濾百分比,
這時就以普通人之認知做判斷,我想沒人要買一個只有50%功效的新濾水器吧!
新品沒有達到應有之過濾效果,現在如果連5%,甚至50%,甚至80%的過濾效果都不到,屬於廣告不實或商品瑕疵。
那到底幾趴算預定效果?這就法官去裁量了。
而商品製造商、代理商都是需要負商品責任的。
當然要提出訴訟,就要舉證它的過濾的水質不符效果,這需要經過水質檢驗。
但商品說明書上既然聲明它的效果,就該保證其效果,這是法律規定,商品責任。
買了無效果或效果不佳的濾水器,還自認倒楣?不要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
就像今天買了ro濾水器,但濾出來的經嚴格檢驗,並非純水,然後又不願更換機器,或每一台機器都無法過濾出出純水,消費者是可以提起民事訴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