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rdwannabe wrote:
真的是很奇特
LG...(恕刪)
首先,感謝版友提供 Consumer Reports 8% 故障率與 2020 年判賠的具體數據。面對這類已知的硬體缺陷,跨國企業在不同國家的處理態度確實有極大落差。既然國外都已經判賠,更證明我方堅決拒絕「換同廠牌新機」、要求退還殘值或等值轉換,是完全合理的停損點。

原廠技師進行破壞性大修後,送電 3 小時內再度死機,這是白紙黑字的客觀事實。至於 LG 寧願塞一台全新的高階機,也硬性規定不能退還殘值、不能換等值家電的「內部財務流程」,大家可以自己看公文。
買高階家電前,請自行評估這種「公司內規凌駕於法規」的後勤 SOP,是不是你們能承受的風險。
目前就是靜待 5/4 LG 對消保官的正式書面回覆。若台灣原廠仍堅持己見,後續進入小額訴訟時,各位提供的國外判例數據將會是非常有力的補充證據。
一台買不到5年的旗艦機,原廠技師換了壓縮機、冷媒分配器、蒸發器做最高規格大修,結果送電3小時再次死機。然後客服雙手一攤,跟你說這是「正常耗損」。
如果你也被家電孤兒的絕望感籠罩,請停止跟客服互耗。以下是我這兩個月打破大企業SOP學到的四件事:
① 當天直接捅消保會,拒絕乾等
客服的終極武器就是「拖時間」。修不好的當天,立刻送消保會申訴。沒有《消保法》15日處理期限的倒數計時,你在他們眼裡就只是個沒有威脅性的客訴數字。
② 逼原廠「親手」證明自己修不好
配合大修是必要的,但那是給對方的最後通牒。大修完還是死機,在法理上就確立了「根本性瑕疵」,原廠任何「過保固」、「正常耗損」的推託之詞將不攻自破。
③ 備用機是陷阱,果斷買新機停損
接受備用機,等於同意請假留守、搬運折騰,並被原廠的進度死死綁架。我的做法是:協商破裂後,直接自費買他牌新機停損!當LG最後自以為施恩想用「換新機」打發我時,抱歉,我家已經沒有空間放你們的機器了。
④ 停止電話互咬
不要跟沒有權限的客服爭論。簡訊、維修單、調解筆錄、存證信函,每一步都釘死白紙黑字。
目前案件已準備進入訴訟程序。給還在跟原廠耗的版友:把主導權拿回來,別被大企業的拖延戰術吃死。後續進度持續更新!
給還在跟原廠耗的版友:你不孤單,而且你有武器。

【第一階段:維修與申訴】
3/15:冰箱出現 CHE 錯誤碼,高壓側冷媒外洩。
3/17 - 3/18:技師連續兩天來修,找不到洩漏點。
3/18:同天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3/20:原廠說要大修,條件是免收 6,000 元冷媒重灌費,我同意了。
3/24:技師來做破壞性大修,換了壓縮機、冷媒分配器等核心零件,結果送電不到 3 小時又死機。
【第二階段:協商破裂】
3/27:私下協商破局。LG 提出給備用機,我拒絕。LG 表示無法現金賠償,全案進消保程序。
3/30:被老婆念實在等不下去了,只好自費買了其他品牌新機。
3/31:正式申請消保調解。
4/10:LG 首度讓步,願意免費換同型新機,但堅持只能送回原地址,不能改地址。(我都已經明確說我買新機了,對方還是當沒聽到,霸道總裁附體
)4/20:消保調解庭。LG 代表說沒有授權,只能死守換新機方案,不同意等值轉換或現金賠償。調解不成立,消保官給 LG 到 5/4 前書面回覆的期限。
【第三階段:準備上法院】
4/22:寄出存證信函,要求 LG 三天內派人取回故障機器,不要繼續佔用我家空間。
4/23:LG 台北總部簽收。
5/4:LG 回函拒絕取機,對賠償問題依舊沒有正面回應。同天,LG 站長另外寄 email 親口承認這台修不好。
5/5:LG 法務來電,明確表示不提供任何書面協議,雙方溝通無交集。
5/11:收到台南市消保會寄來的調解不成立證明書,行政程序正式結束。
【後續】
行政途徑走完了,LG 的態度始終是:修不好、不賠錢、不留書面。所有證據都整理好了(通話錄音、雙掛號回執、存證信函、站長 email、維修單據、公文),直接進法院小額訴訟,交給法官來判。
建議消費者購買LG冰箱前慎重考慮清楚!要買,建議最好自己DIY塗"凡立水",不然就直接選日系或國產品牌,省得日後麻煩。過保破銅管、漏冷媒,修一次大概要$五、六千,若再加上壞掉的食材、食物,消費者的維修成本初估就破萬了。
爬了很多文,蠻多修冰箱的原廠或外廠師傅會甩鍋給"沼氣問題",導致銅管鏽蝕、漏冷媒...
若真有沼氣問題,銅管會變色、變黑,不會只有焊接處生銅鏽或破洞,請大家留意!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729&t=7259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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