紗倉 wrote:
只是樓主當初貼在這...(恕刪)
#228 / 229樓
紗倉 wrote:
只是樓主當初貼在這...(恕刪)
蝴蝶mama wrote:
協議是不公開,只要不要再這個留言串公開就好了。
蝴蝶mama wrote:
一起在消保官面前解決了啊,
所有的協議都在消保官面前達成,包含消保官和廠商都認為不能公開廠商賠償方式。
如果我再公開,那換我要吃官司了,請大家體諒。
結果也不要亂猜,也不用當偵探去找什麼線索,最後結果就是賽寧當場道歉,賠償。
有很多人私詢問我,我都有回覆,協議是不公開,只要不要再這個留言串公開就好了。
她們說這件事讓週年慶業績很慘,賽寧還希望我整篇刪除⋯><
補充,這個事件我有寫信去瑞典總公司客訴,但是他們並不處理,寫信去也是徒勞無功,也沒有任何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