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國一輝小寶寶 wrote:
貼一.兩萬
可以換...(恕刪)
目前進度確實不順利。主要爭議不在於換哪台機器,而在於 『計價基準的不對等』。
業者要求換購必須依據最高昂的官網定價,但在計算舊機殘值時,卻又不按原本購買的官網定價等比例回推,導致補償價值被雙重稀釋。這種強迫以『官網定價』換購的方案,本質上與市場行情脫節,即便選便宜的型號,在這種計算體系下也難以達成合理的共識。
目前已正式申請實體調解,後續就交由消保官與法律程序來釐清,這已不再是單純換哪台機器的問題了。
andersonwish wrote:
目前進度確實不順利。...(恕刪)
nerdwannabe wrote:
LG冰箱 在美國也是...(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