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r Kfeirchris wrote:所以遠端控制發生怎...(恕刪) 我也看不懂他在說啥一下子第三方網路一下子無法遠端遙控直接說掃地機器人無線網路壞了不是更好理解?看似又不是這樣懷疑是不會設定或根本不是他期待的想凹退貨
李玫麥 wrote:我於家電店面買入某品...(恕刪) 沒有當場撿查。離開後。回來必定走的是維修流程。除非你以滿意鑑賞期七天理由看看能不能退貨。然後再重新購買。這是我想到能解套的方法了。換新我看程序會更麻煩。才剛買就有問題我想有必要跟消保會通知一下。賣方的處理方式。有沒有違法我是覺得層級沒那麼高。但行政程序是有瑕疵的。
法客 wrote:我也看不懂他在說啥...(恕刪) 我是維修師?第三方網路也是店家講的,我也是使用遠端遙控時才出現故障停止,我怎麼會知道是哪個零件出問題。凹退貨?我的訴求只是要換新的。這世界的人真可怕,新品東西故障想換新貨而已,就要被說是凹退貨,如果東西是好的,我凹退貨幹嘛?就是有需要才會購買,買了又退貨,我不會乾脆不買?
簡單來說是合法,投訴到任何官方、民間,結果最多就是說不妥,積極點會找廠商『動之以情』但對方若還是不肯妥協,那就不會有下文-不過看了一下…二、一般買賣之退換貨一般而言,交易行為(買賣契約)一旦成立,除非商品(標的物)有嚴重的瑕疵,依民法第359條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否則單純因為消費者不滿意商品的顏色、大小、外觀等非屬瑕疵之點,尚不足以請求業者退換商品。如果你用鬧事的方式不斷強調這個商品具備『嚴重的瑕疵』,修也修不好,或許鬧一鬧會可以退換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