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efgh77 wrote:
非常同意這段內容...
不過我在猜他應該還是有辦法反駁
實在是很難追隨他那隨心所欲跳躍式/與眾不同的思維模式....
CK 賣 x元 量是n 跟SEIKO 賣x元 量是 10000n
依照W的說法 只要x一樣就可以Brand Equity一樣 量是多少不用管~
而我今天只是用他說的邏輯反過來說~
SEIKO賣的量少也沒關係的話~
假設SEIKO的Brand Equity 足以支撐他價格可以拉高到3x~ 還能保有跟CK一樣的n
表示在3x的價格下 還有跟CK一樣多的顧客認同這樣的Brand Equity~
他卻認為不可以~ 這樣不算自相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