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二十歲時跟我姐代款買了朝思暮想的萬元級omega seamaster,當時007可以拿它發射雷射我的怎麼不行呢??三十歲後我穿著破衣踩著托鞋跟老婆去逛街,一路上就慢慢帶著她進去店看錶,但店裡沒人要想理我,尋完價後跟老婆商量就是很想買,她知道我愛錶同意後兩個人拿著現金一疊給店家,開開心心帶著M字頭回家。現在這兩隻都是我的寶,上山下海出差輪流做戰。我老婆事後還說你真的很好笑,不穿體面一點這樣就買了!我還是愛老款的16610,整個比例在我眼中才是最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