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訂房網站上吃了虧,查了很多資料,才發現佷多人也有同樣的遭遇,所以呼籲暑假訂房前,請先把"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好好審讀一次再下訂。
首先,這個定型化契約適用所有的飯店,包括網路訂房(已向觀光局求正)。
其中一項:
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者,依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比例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
(一)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三日以前到達者,業者應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百分之百。
(二)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一日至第二日到達者,業者應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百分之五十。
(三)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未為解約通知者,業者得不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
所以(1)"任何"訂房網站以"不可退款"均是違反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
(2)訂房的訂金只能收房價的1/3,但很多訂房網是收全額房價,這也是違反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
解決方式:目前只能就個人的權益寄存證信函要求退費(跟消基會求證)。如果人數多到被機關主管注意,或許正向的改善可造福更多的人。
並不是局限國外的訂房網站,連國內的訂房和飯店也常常違反契約,所以越懂契約,越對自己的權益有保障。
如果要國外訂房網入境隨俗的使用本國法律制定契約,可能須要很多人的檢舉,加上強烈(灌爆)的建議.告知.要求觀光局局長。如果有更好的意見,也請轉達局長信箱:motceyes@motc.gov.tw
建議:請不要使用違法的訂房網站,最好能親自打電話訂房確認,對自己是最有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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