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去年某月的時候到了極限健身房
買了教練課程12堂
再使用到第6堂的時候
教練告知現在12月買有優惠
所以我在前一個合約課程還沒上完之前
又買了69堂課程9萬左右
但到了最近3月多時我突然想退教練課程
詢問了教練我現在上的堂數是新的合約的第3堂
可是現在他們卻已我購買合約時開始算
過多久應上多少課程為基礎
要扣我足足3個月18堂的原價2650的課
意思就是說我雖然只上三堂課
但抱歉喔妳這份合約是去年12月簽的
所以妳的委約金不是現在3堂*原價2650
而是18*原價2650
等於我只上三堂課卻要付五萬多的委約金
請問這樣合理嗎?
這樣有算不當推銷嗎?
還有在我簽合約的時候
他沒有口頭告知七天鑑賞期的部份
合約內容有寫沒錯
這樣可以吿他們嗎?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