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在01淺水很久,運動健身板也常來看很多次;去學習一些很受用的文章跟經驗解說;
後來才開始發言發問.
之前是常去攝影板看;但後來發覺,這裡的一些"酸民"用字用詞都比攝影板那裡來的重.
我以為愛好運動者,即使語氣不佳,也都能好好溝通;
雖然是網路世界,但當你人身攻擊到一個過份程度時,對方跟你要訟累,又何必搞成這樣;
健身我也是慢慢去學習慢慢去練,我不是天才,但一點一滴我自己能努力到的我都竟量去達成;
一個人說我大頭貼像賣肉,你可以不喜歡別人的身體,你可以說不舒服,練好爛,不喜歡;這都無傷大雅;
但當你用詞是去用到人身攻擊的字眼時,你有沒有想過你走在路上忽然對一個陌生人說,你是在賣肉嗎???
台灣法律是有告有理,不告不理,告輸或告贏,是另外一回事;
當然對方也修改文章,我也不再追究下去,之前文章早已經存圖檔下來,準備提告;
為什麼如此激動,大家人生父母養,你不喜歡什麼美醜那是主觀; 但跟你完全不認識的陌生人也沒去招惹你,你人身攻擊個什麼鬼???
女生PO個健身照,說人家要賣,很缺??? 男生PO個訓練照,在那裡虧來虧去罵來罵去;
講不舒服,不喜歡,那都沒差, 一些詞語,真的還是想通再發言,畢境現在網路發言不像以前一樣了
01裡因為用詞或人身攻擊而跑法院的案例變的愈來愈多.
一般人大部份都選擇不看,算了,帶過就好,但當你人身攻擊的太超過,或是攻擊到對方父母;
會有什麼後果自已是否要先想想~?
最後: 如果管妹覺得此文不適合在此處發,那煩請刪文,謝謝.
aikon029 wrote:
董智森說,多數的網友...(恕刪)
其實我本來也算是那種,算了,沒看到,帶過就好,不知道這次我為什麼會氣到, 不過對方不是不通理的,也修改文章;
所以就算了;
剛好也想到在這板看到某些人士,人身攻擊的很重,也許被你攻擊的只是不想麻煩;
不然跑法院,即使我收過很多判決書大約都是"以被告有利為原則" 這種判法來說;
當他人在網路上無理由對另一人人身攻擊時, 以被告有利為原則這個條件馬上無用;
告不告,看當事人,但我想,人生父母養,一些話可說,一些話不能說,就像他人在馬路上,你敢對陌生人說什麼,或是不敢對陌生人說什麼,也許帶到網路上來,不止保護被你人身攻擊的人,也能保護你自已;
畢境有人是惡意釣魚來拿賠償金的.
通常人身攻擊的我不是當沒看到就算了,像這次我是以私訊告誡,且存檔要準備提告,但對方有心,所以就算了.
畢境有些人不是很清楚哪些詞句是"人身攻擊" "侮蔑""誹謗"
所以先告知,對方聽的下去也代表對方是明理之人.
一堆人可能還會回你,要告去告啊~ 但我只想回答,對方要不要告,權在對方,法院就是有告有理,不告不理;
你攻擊別人,別人真的告了,你就等著收傳票然後浪費時間跑法院,告輸了,除了裁判費,對方要求什麼金額也許要全部賠償;
為了一時的想訐譙人而打字,有必要嗎????
而且一堆人留了傷害人的字眼,被傷害者如果以存了圖檔,他有一定的時間可以去告你;
誰也不想好好沒事上班上課工作生活忽然收到法院傳票吧~!?
評論,正負評價一定都有,但不要沒事去攻擊人家,或對方家人,無怨無仇.有何必要~是吧!
我很喜歡運動健身這個板,會發這個文,也希望一些發人身攻擊的文而在家挖鼻孔覺得沒什麼的人,能有些許警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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