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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titv.com.tw/news_video_c16v85304.html
新聞內容:
莫名被催繳3萬!健身房合約 簽1年變10年
2012-06-09連家慶、林玠汶/台中報導台中一名陳小姐投訴,95年到健身房簽了一年約,錢也繳完了,但最近卻被催繳三萬多元的會費 ,讓陳小姐相當氣憤,問題疑似就出在合約書,合約書上雖然可以勾選一年或兩年, 但那只是最低使用期限,下面還有一行小字,合約存續十年,也就是合約一簽就是十年,不過 這樣的合約,消保官表示已經讓消費者產生誤會,業者必須限期改善。
(新聞最後說,健身房直接回說:主管假日不在無法回應~然後就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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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也有去這家健身房運動,我的合約內容是一次繳清三十八個月的費用,可使用三十八個月。結果在使用不到一年後,我因車禍手骨折,就都沒去運動了,中間曾親自去說因受傷想先暫停,不過他們給碰了軟釘子,想要暫停會籍沒想想像中的那麼容易,我也是個懶惰的人就不想跟他們計較了,就這樣今年的二月我參加的那三十八個月就到期了,我就想說我都沒再去運動了,就這樣讓他到期吧!反正我現在也因受傷關係也無法再去運動,我也都沒理會他。
結果,我昨天看見這篇新聞時,我嚇了一跳~是不是,我會員到期了,我是不是還是需親自去跟他們用書面提出申請說我要會員終止,不然他們會像新聞中那樣自動給我續約,這間健身房真的會這樣吃人夠夠嗎?現在我有點擔心跟害怕。
請問大家,現在的我應該要如何做呢?還是我擔心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