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G也不是多麼的為了會員安全這種理由去限制私教
單純就是自己要賣課而已
拿著個合約就很偉大就是了
所以要去WG的人自己探聽一下
會沒事損他兩句是很正常的行為

黑羽斷翼 wrote:
起床了路過...
所以你是地下判官??
你能自己決定合約的合理性
進而判決合約內容無效??
你想去提告盡管去..這是法律給予你的權利
旦在判決或是相關人員作出判斷或是裁定前
合約的效力一定大過於個人的認定
不是簽完約..你一句他無效..他就變廢紙好嗎...(恕刪)
黑羽斷翼 wrote:
合理..我認為合理..夠簡單吧
不合理不要簽名
找家不限制的健身房去簽約
不然就上法院去推翻他也行...(恕刪)
黑羽斷翼 wrote:
還有不需要去美化任何東西
原PO的說詞是"教"
而不是什麼互相探討交流健身知識、觀念或動作上的感受度或安全性?
直接點..原PO說什麼就什麼..
就像豆導..人家女方說性侵..他就說二情相願..
一樣是打個炮..旦美化後..天差地遠..旦你信嗎?
原PO自己也說明他是教..
而合約上限制任何形式的私教
那有本事去法院去公平會
先推翻合約在來主張你的合理性
如果你的主張真的合理
那要推翻應該很簡單才對
不是嗎??...(恕刪)
黑羽斷翼 wrote:
還有..你所有的焦點都在妹仔身上了
妹仔的男朋友呢??他也是個人吧
如果父女在你眼中是有血緣所以如何如何..
那他男朋友呢??
他男朋友在法律上跟這位父親完全沒關係
法律上的定位..他們是二個陌生人
那..私教的行為..該被限制嗎?
依你前面的主張..這位男友兄該被限制吧
如果妹仔的男朋友該被限制??
那為什麼妹仔又不需要呢??...(恕刪)
黑羽斷翼 wrote:
我的留言不針對任何人
我只注重..合約內容寫了.而你也簽名了.就遵守
不然不要去了..直接換家沒限制的也行
旦你一直在凹什麼父女
不然就是要用收錢來認定
在不然用人性
不需要用怪異的言論似是而非的支持你的主張
剩下的隨你吧
你喜歡就好...(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