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rrysceam wrote:真的...練腿日真的很痛苦,往往都快練到吐@@所以練腿日我都吃得少,練完在補充,以免想吐的感覺妨礙後續的動作,一開始在蹲下時還撐破褲子@@當時是穿普通海灘褲,現在換有彈性的運動短褲就不會了~~
其實我也很訝異我可以...(恕刪)
kindkill wrote:
我也可以提供一個2月左右跟他電話詢問的心得
約11點打去(星期六)..小姐表示什麼都不知道,硬要我的電話..(目的很清楚)
我說我不要,盧到後來才說12點才有業務在..
12點再打去..
我在01看到會員介紹,可以減免一筆好像1千多的費用..
但是那業務不講..直到我問他會員介紹
拗說,不知道我有會員朋友..(還是能賺就賺,故意不講??)
之後在01有看到網友說,高雄市別的分店..說用那個不到1500/月的價格..只能在離峰時間去..
晚上不能去..但是是那業務不講,還是能用..我就不清楚了
光是費用不介紹清楚,聊了20分就是在鼓舞我簽1年,說一個月3000多,一年1萬多多划算之類的
就已經讓我夠不爽了
健身工廠根本沒有什麼一個月要3000千的方案,也不可能跟你說一個月要3000多,是哪個業務,你說,我請人找出來懲處,最貴的就白金會員每個月1888(白金會員是全會館全時段都可使用)
而且你說的方案是高雄鳳山廠的,998/月,但是平日的晚上5點到9點不能入場(但可以五點前1分鐘入場,還是可以待在裡面運動),假日的下午1點到五點不能入場(但一樣可以超為提早一點點入場),而且只要滿一年,時間的限制就會取消
是哪個業務你可以直接說,我直接請認識的主管請出來當面跟你講正確的方案
kindkill wrote:
我也可以提供一個2月左右跟他電話詢問的心得
約11點打去(星期六)..小姐表示什麼都不知道,硬要我的電話..(目的很清楚)
我說我不要,盧到後來才說12點才有業務在..
12點再打去..
我在01看到會員介紹,可以減免一筆好像1千多的費用..
但是那業務不講..直到我問他會員介紹
拗說,不知道我有會員朋友..(還是能賺就賺,故意不講??)
之後在01有看到網友說,高雄市別的分店..說用那個不到1500/月的價格..只能在離峰時間去..
晚上不能去..但是是那業務不講,還是能用..我就不清楚了
光是費用不介紹清楚,聊了20分就是在鼓舞我簽1年,說一個月3000多,一年1萬多多划算之類的
就已經讓我夠不爽了
如果是沒有的事感覺已經涉及到毀謗,健身工廠倘若提出告訴
那您勢必需要與該業務對質
畢竟健身工廠推廣的是收費透明化
不以年計次收費
以該月扣
且費用與廣告不一樣
這樣會因為您的發言誤導別人境而導致別人不去那消費
這點請K姐謹慎小心才是
刑法第三百零一條規定:
意圖散布於眾,
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因此,毀謗罪之成立,在於「散佈於眾」之意圖,而指摘或傳述不實事實,亦即欲將損人名譽之事實,
傳播使大眾知悉。所謂「散佈於眾」意圖,係指向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散佈之意圖,
包括向新聞媒體或某些人公布。
而縱使所傳述之事實,尚未達眾所皆知的程度,也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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