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心的是現在是不是要追打第4劑才有效

雖然這項宣布對於減少讓人厭惡滑手機或大聲開擴音人士應該有所幫助
不過對於邏輯及適法性有所懷疑
一個就是為什麼外用不需3劑?
另一點就是指揮中心權限
這次旅遊及健身房3劑令發布出來前
主管機關交通部及體育署都不知道
現在還不是3級
指揮中心已經擁有可以直接自行決定全國性事務不需與其他部門溝通的權力了嗎

還有一點是指揮官話愈說愈走鐘了
「不用這樣說,我們坐在上面的這幾個人,都跟八大一樣要打滿3劑,另也對24類行業別、公務機關都有一樣要求。」
這些說的3劑多是要求從業人員而不是消費者
除非以後民眾洽公進公務機關也要驗3劑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