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 kid wrote:
不,我說得也不是一昧...(恕刪)
那你就要真的好好了解傑尼斯文化!!
為了上鏡頭好看,還要加上足以負擔整場演唱會演出的體能
V6曾經7天開了11場演唱會,對於那些歌藝普通的傑尼斯
只能靠華麗的舞蹈來撐場面,你改天可以去連跳3場有氧拳擊試試看
別以為演唱會很簡單,光是舞台上的強烈燈光
根本就是高溫下再進行激烈的唱歌+舞蹈,健身房至少還有冷氣可以吹
你就會知道想當傑尼斯藝人,可是從國中就要操到你出道!!
Jason kid wrote:
大家的著力點不同我談...(恕刪)
小林仲彥 wrote:
那只是你認知上的不同...(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