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緯0510 wrote:
我不是挺他,我是因...(恕刪)
村上春樹曾說過:「以卵擊石,我永遠在站雞蛋的那方!!」
我們是相同的人,雖然站在對立的兩方,但我認同你的精神,社會上像你這種人不多。
其實我一開始傻傻地進來看這篇文章裡的時候,不論前因後果,我就覺得開版的字眼不當。
開版文很具挑釁意味,例如很噁心。
當時我還不知道他也許之前已經受到很多羞辱,我不知道的事情,或許一般人也不知道,所以當然進來就是反擊他,當時的我也只是笑笑地,並沒有在此留下隻字片語。
理論上他以前發文被羞辱的事情應該要在那篇文章裡就解決好,這樣整篇文章就會有個前因後果,路人看了不爽就會選擇跳出來相挺,但是他卻另開版面不明不白的就挑動健身板上大家的神經,所以沒看過他之前文章的路人們當然會跳進來開砲,人算是他自己釣進來了。
在辯論的過程中,我一度想站在你這邊,你說:「同樣的標準卻又有不同的結果」當時我超認同,準備打字的時候還是卻步了。我先查一查資料,重新反芻了開版文章幾次後覺得他是擺明挑釁的,得到這樣激烈的回文其實不委屈,因為他沒頭的就調侃重訓版的人噁心,這篇文章是沒頭沒尾的尋仇文,立足點不同就無法拿標準衡量。超人大我也覺得被砲的委屈。
但是真的每個版都有每個版的禁忌,不是重訓版就比較沒氣度,一般來說這種吵架文多半是吵到翻天,不了了之,但是我們這次不一樣,吵完後還是回歸理性的在討論,其實像極了散會前的握手言和,不會沒風度。
這樓裡也許有不理智的發言,但也很多人是針對問題提出討論的,這其實是很自發性的,沒有誰帶頭的問題,沒那麼陰謀論,所以我才提醒樓主是否該反求諸己檢討看看,若檢討之後發現自己沒錯,那就是這樓都是瘋子了,那就別再來了,因為瘋人院最好沒事別去。
雖然你會覺得這是意氣之爭的爭執,有些人真的是把它當意氣之爭,但我覺得它是一場辯論會,辯到最後也許辯不出結果,但作為腦力激盪算不錯,在不動怒的前提下。
小緯0510 wrote:
我當了30幾年電玩阿宅
整個遊戲界的崛起到改變,我全程參與(恕刪)
電玩的話,我很愛買,買了一堆主機遊戲,但年紀越長越沒時間玩,好多都只玩過一兩次。我大概三歲時家裡就買任天堂了,當時有冒險島,然後玩膩的卡匣可以拿去店家換,換一次30元,後來漲價了變50元。
我的年代台灣還拍特攝片,「金獅王」,「月光俠,「太空戰士」,這些我跟同年紀的說他們都不瞭,他們還太小,當時我也都還沒念幼稚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