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便面縮短營業時間
我是true fitness 古亭館的使用會員 簽約時 會館使用時間明定為06:00~24:00 。 我每日運動時間為22:30~23:30 昨日 古亭館忽然在掛牌張貼公告 片面將營業時間自0601起縮短一小時到06:00~23:00
會館表示縮短一小時因不至於造成過大影響,然而我認為健身會館不應隨意更改營業時間。 今日縮短一小時,是否半年或一年後又可再縮減一小時呢? 會員簽約都表示要簽訂三年合約 若提前解約原使用月費將以每月五千來計算(目前一個月一千六)感覺有一種入會後任人宰割的感覺。 我不是讀法律的,但是套一句柯P說的話,觀感很差
看了定型化契約,契約規定若有不可抗力的因素得 所短營業時間。 但請問什麼是不可抗力因素啊?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覆如下:
親愛的市民:您好!
有關您反映變更營業時間一事,經瞭解該公司因海外健身房服務據點皆為下午11時閉館,經公司評估後,全台據點將自104年7月1日起,調整營業時間為上午6時至下午11時,相關公告該公司將依健身中心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於一個月前公告調整營業時間事宜,並提供消費者於此期間內終止契約時,預繳型會員可按比例退還使用期間之費用,月繳型會籍者於該月到期後即得終止會籍,消費者毋需另付額外費用;倘消費者無終止會籍之意願,業者將提供1個月免費會籍。
謝謝您的來信與指教,若您對本次回復內容有任何疑問,歡迎逕洽本局承辦人:紀孟祺 聯絡電話:2570-2330分機6427。
並祝您
健康愉快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敬復
danielsru6 wrote:
不知是否已有下文?小...(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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