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感謝大家對於我po的文章有熱烈的回覆。
我想要表達的,我當時是已知我的車只給政府做能源車測試的狀況下購買。 但當我們發現被試駕的車牌就是我現在的車,就打破我的已知。
我希望由車商跟我說明為什麼當時給我購買時說是能源車,後來說是法規車所以才會有碰撞痕跡。但只要跟我說明清楚,就看消費者自己要步要買單,大家都是法定成年人了。
【現在爭議點是目前已經被監理站證實此臨時車牌,當作媒體駕車,卻不給任何回應。】
從發出存證信函至今15天 都沒有做任何回應。
今天也打0800 客服,只說他們會轉達,也要等公司有沒有人員回應,我說我都等了15天,還是沒人理我。
我們要的車商,而是正面的跟我說中間發生什麼事,哪裡有疏失。開車買車是很開心的,沒有一個會去買不喜歡的車,但若碰到問題,願意正面承擔的車商,消費者自己會去判斷到底要不要接受,而不是一直躲在角落不去解決消費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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