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爵紅茶 wrote:
可以解約,期限到無法交車要賠訂金一倍,這是民法。
第二百四十九條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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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給錢訂金要被沒收,他不交車你可以要他賠錢
一月份的掛牌數可能相當低。連報導都不敢寫.
12月生產才77台。分配到地區經銷之後剩下沒多少,可能過年後才會有生產吧。
哈哈哈~瞎鬼扯
249條指的是給付不能
不能如期交車是延遲給付,參考#254條及25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