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弱弱想問一下最近沸沸揚揚的後座預縮安全帶事件,如果當初買車時廣告DM有寫前後座都有問業務業務也說有,這樣告廣告不實可以嗎?(當時的DM有留著)勝訴機率高嗎?
配備被偷了
車主還會主動出來幫忙洗地
還會主動安慰自己車還是好開沒關西
甚至以前拿來笑豐田的
車不是拿來撞這種幹話
也拿出來說了

只能說KIA車主被偷配備剛好而已
被肛了還安慰自己說還好對方不是太醜

所以不肛你肛誰
jacob52011 wrote:
小弟弱弱想問一下最近沸沸揚揚的後座預縮安全帶事件,如果當初買車時廣告DM有寫前後座都有問業務業務也說有,這樣告廣告不實可以嗎?(當時的DM有留著)勝訴機率高嗎?
通常車廠在銷售的DM上面會留有自保條款,
"型錄僅供參考,實際配備以實車為準"的類似字樣。
但這個通常不會是攸關安全的配備,
譬如說,車廠跟你說有前氣囊,
然後拔掉,你拿到車之後跟你說型錄僅供參考吧?
甚麼認定為攸關安全的配備,
這次的後座預縮式安全帶正好可以認定是,
因為TNCAP幫所有Sportage車主做了背書,
個人認為提告的勝訴機會不小,
儘管車廠用原廠給的配備就是這樣一樣不成立,
只要原廠販售時的型錄有寫到該項配備,
就會列為契約的一部分,若沒有辦到車廠應該提出賠償方案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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