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社區要收任何費用,或是調整任何收費是由主委主導的 " 管委會 " 決議就可以收的嗎?
E-Tag完全沒有討論,完全沒有說明會,太多的問題沒有解答,因為我們社區的車位不夠,車位每年都要用抽的,主委竟以車位為要脅,抽到車位的住戶一定要付E-Tag設備的錢,就算沒有E-Tag的車子不使用也要付這個錢,主委都被台中市西屯區公所註記 " 主任委員資格不符 " ,因為他利用詐術違法一直連任,且也被告,法院也判決確定是違法沒有效的,但他有政治力的後盾,電視新聞都不敢報,所以這樣了還一直要當!
明文規定一年一任,不得連任!從101年開始...當了一年無給職,還要繼續擔任...當滿2年無給職,還捨不得下台...現在已經當滿3年無給職,還是不放手...為什麼呢?口口聲聲無給職,卻隨隨便便一張紙就可以跟住戶收錢...
主委才因他用詐術,在住戶大會通過裝設基地台的決議,當時他只是在台上,一直跳用針式的方式一直重覆說"電信業者會給住戶優惠",他是在幫住戶爭取福利,沒有任何的討論"基地台",直到前不久裝設了基地台,住戶發覺不對勁,後來就被連署拆掉,還有大大小小的亂收費先不說,因為焦點會被模糊,就單討論這一個話題,E-Tag,主委可以這樣搞嗎?
有這樣違法的主委,我們是不是什麼事都要連署,這樣會不會太累了??打1999也沒有用,什麼時候台中市政府才會給市民一個安心的居住環境?
愛因斯坦說的一句話:這世界不會被那些作惡多端的人毀滅,而是冷眼旁觀,選擇保持緘默的人.
這個社區都是保持緘默的人,我實在很生氣,現在裝設要錢,以後修繕是不是又要錢,永無止境,而且跟本沒有必要去裝那個東西啊,請問我要如何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