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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高公局在繞口令嗎??

小弟將重要部分加粗換顏色..

a. 若依規費法第8條及第14條規定,公路通行費屬於使用規費,並於使用時徵收。
那麼應該就要將 非E-Tag 用戶全數轉為預儲制的 預約用戶 並給予九折。
補充一下...應該月結才對..也不需要預儲

b. 用路人於通行國道次日起第3天即可透過超商、網頁、APP及相關管道查詢後繳費
超商無法查詢相關通行資訊...只能查詢到欠費資訊。

c.全省共有75個服務據點可提供通行明細查詢
全省只有75個喔。

d. 「ETC系統重複扣款稽核委員會」
黑箱的喔。

e. 繳款手續費之說明
繞口令了.....
簡化.. 請注意看一個名詞 : 免手續費現金加值

重點在本來就不應該有手續費.....

契約並規定,遠通需規劃在門市、超商、加油站、銀行、郵局等推出10,000個以上加值據點,及依用路人之申請,提供自動化服務,並在門市、超商及加油站推出免手續費之現金加值,其中門市、超商及加油站規劃超過3,600個加值點,推出免手續費現金加值


有關消基會針對建置及營運服務提問之說明


非eTag用戶並未有差別待遇
依規費法第8條及第14條規定,公路通行費屬於使用規費,並於使用時徵收。故電子收費若要比照人工收費,能於使用高速公路時徵收,最便利之方式,應採預付方式規劃,即在汽車行經收費站時,能利用電子收費系統技術,自動於車上設備單元之預儲卡片或帳戶完成扣款繳費。又汽車申裝車上設備單元(eTag),目的在落實智慧化交通管理與環保,依國外經驗,提高申裝率及通行費預儲,可有效達到智慧化管理、降低呆帳、減少書面通知及對用路人干擾,故應鼓勵使用車上設備單元並預儲繳費,且從國內外經驗,對其優惠及提供相關服務為有效配套措施。
計程收費後亦規劃有非eTag用戶查詢及繳費管道, 用路人於通行國道次日起第3天即可透過超商、網頁、APP及相關管道查詢後繳費,對於非eTag用戶並無差別待遇。

非eTag用路人亦有查詢通行交易明細管道
高公局表示:本局向來重視用路人個人資料之保護,要求遠通電收公司對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務必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範。國道通行明細內含用路人交通行蹤資料等個資訊息,為確保資料安全,用路人查詢通行明細,需透過嚴謹之身分驗證,方可避免用路人的個人隱私遭侵害。
為讓非eTag用戶以最便利之方式取得收費明細,本局已責由遠通公司於103年2月14日起, 非 eTag 客戶除可於遠通門市查詢明細外, 部份遠通服務中心(49 家) 亦可提供服務,全省共有75個服務據點可提供通行明細查詢,由服務人員驗完行照及車主身份證件後,服務人員聯絡客服後端人員, 隨即進行提出。此外,非 eTag 繳費用戶,於 103年3月15日起, 可在遠通全省服務中心, 憑車主證件及行照雙證件,申請帳號密碼,以後即可上網自助查詢通行明細。另高公局亦責由遠通公司開發更方便且安全之身分認證方式,提供非eTag繳費用戶於網站進行身分認證無誤後,自行下載通行明細資料。

成立「ETC系統重複扣款稽核委員會」以更嚴格監督
高公局表示:本局委託中華民國運輸學會組成的「ETC系統重複扣款稽核委員會」,訂定嚴格之重複扣款KPI,自103年2月1日起逐日稽核遠通電收扣款情況,旨在以嚴格標準監督計程收費系統,並督促遠通公司改善重複扣款情形。

繳款手續費之說明
通行費依規費法採取預儲方式規劃,契約並規定,遠通需規劃在門市、超商、加油站、銀行、郵局等推出10,000個以上加值據點,及依用路人之申請,提供自動化服務,並在門市、超商及加油站推出免手續費之現金加值,其中門市、超商及加油站規劃超過3,600個加值點,推出免手續費現金加值。目前遠通公司已提供超過10,000處之免加值手續費據點,只要持eTag卡至四大超商、遠傳、中油、愛買及遠通服務中心,儲值均免手續費。
高公局強調:政府基於維護用路人權益,會持續要求遠通公司提供便利、免手續費管道,並以提供民眾良好服務為最大考量。
高公局感謝新聞媒體及用路人關心ETC相關議題,高公局將持續秉持積極維護用路人權益、符合契約、法令規定監督遠通公司,以提供用路人最佳服務,並達成政府推動符合世界潮流、節能減碳、公平付費之ETC計程收費目標。

聯絡單位:
業務組科長:荊心泉 電話:02-2909-6141#2471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104-03-04

謝謝
2015-03-16 14:2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高公局 口令
其實...我比較想知道的是:
中油、郵局幫遠通做白工...
這種圖利廠商的鳥事...
監察院到底啥時才要徹查...
array5438 wrote:
小弟將重要部分加粗...(恕刪)



「中華民國」規費法 第 14 條
規費於繳費義務人申請辦理第七條各款事項或使用第八條各款項目時徵收
之。但依其性質係於完成申請辦理事項後,始予徵收者,或屬於各機關學
校依法令規定通知繳納者,由業務主管機關訂定繳納期限。

根本沒有所謂「預儲制」這回事!

只有當時或訂有繳費期限,完全沒有「預繳」這回事!

jhu88 wrote:
「中華民國」規費法 第 14 條
規費於繳費義務人申請辦理第七條各款事項或使用第八條各款項目時徵收
之。但依其性質係於完成申請辦理事項後,始予徵收者,或屬於各機關學
校依法令規定通知繳納者,由業務主管機關訂定繳納期限。

根本沒有所謂「預儲制」這回事!

只有當時或訂有繳費期限,完全沒有「預繳」這回事!


+1

停車費也不用預儲啊.

謝謝

jhu88 wrote:
「中華民國」規費法...(恕刪)


就是要給遠通利息爽爽收

另外, 到底一天有多少人上高速公路? 遠通說了算, 怎麼算? 誰監督?
看別人不順眼, 是自己修為不夠

lan14 wrote:
監察院到底啥時才要徹查......(恕刪)


摸頭都摸到快變和尚了,要查什麼??

基本上,這是民國104年以來最屌的官商勾結案!!
足以做為小學課本的歷史教材...

高公局變細漢的 / 監察院在睡覺 / 立委不敢碰 = 徐董數錢數到飽..

練笑話是一種藝術 wrote:
摸頭都摸到快變和尚了,要查什麼??

基本上,這是民國104年以來最屌的官商勾結案!!
足以做為小學課本的歷史教材...100分

高公局變細漢的 / 監察院在睡覺 / 立委不敢碰 = 徐董數錢數到飽..


不對吧...怎麼會是民國104年以來???
從徐胖子帶筆電去向那位坐輪椅的報告開始...
搞不好買進場門票時間更早吧...
妙的是那位坐輪椅的還身無官職...

還有你說“官商勾結”...沒證據小心被告...
應該說是:產官學合作... → → → 這是寫論文常要用到的...
啥...沒有“學”???
誰說的...當初要護航做啥狗屁監測呼攏一堆爛數據的是那些“專家”???
至於“專家”的定義應該不用多做解釋...
停車費不用預儲?

悠遊卡踹共
柯P踹共
一起踹共

台北市多少停車場只接受悠遊卡呀?

曹阿舍 wrote:
停車費不用預儲?

悠遊卡踹共
柯P踹共
一起踹共

台北市多少停車場只接受悠遊卡呀?


悠遊卡現在應該被定位在“電子錢包”...
可以小額付款...許多商店都接受悠遊卡付帳...

你的悠遊卡該不會只用來付停車費吧???

lan14 wrote:
不對吧...怎麼會是民國104年以來???
從徐胖子帶筆電去向那位坐輪椅的報告開始...
搞不好買進場門票時間更早吧...
妙的是那位坐輪椅的還身無官職...

還有你說“官商勾結”...沒證據小心被告...
應該說是:產官學合作... → → → 這是寫論文常要用到的...
啥...沒有“學”???
誰說的...當初要護航做啥狗屁監測呼攏一堆爛數據的是那些“專家”???
至於“專家”的定義應該不用多做解釋...
...(恕刪)


“官商勾結" 本來就是事實丫,
都有前交通部長因此被收押了,要告什麼?

最屌的是,政府全力護航一定要讓徐董得標!
徐董財團的威力真是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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