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納悶的收費?
我同一個交流道上跟下收費盡然不一樣還多了3元.且20公里也凹了.
星期六梅山上台北.樹林交流道下.約晚上8點.星期日晚上11點上樹林交流道回梅山已凌晨1點多.
ETC的收費第2天儘然多了3元.不是應該會比較少嗎?橫誇晚上12點了內.有20公里的免費內.
我被遠通多收了3元外加20公里的費用.(儲值都有上千元喔!)各位會有過這樣嗎?
葉小光 wrote:
20公里優惠是按日期切割(日歸戶),而不是按旅次歸戶。
所以ETC沒算錯錢,是你對優惠辦法認識錯誤。
另,遠通沒必要凹你20公里免費,因爲遠通的收入不是按實收金額計算,而是按照通行次數計算。就算20公里免費,遠通還是有做出通行紀錄,按紀錄次數向高公局申請委辦費用。
講簡單點:20公里的優惠是政府出錢(挖東牆補西牆,挖長途用路人的過路費補貼短程用路人),遠通不用支付政府給人民的承諾,又何必凹你呢.....哈!
請問 葉小光大大.
您是否在 如下的 文章內刪文了嗎???
請問...高公局在繞口令嗎??
小弟好奇一問
a.
葉小光 wrote:另,遠通沒必要凹你20公里免費,因爲遠通的收入不是按實收金額計算,而是按照通行次數計算。
Are you sure ???? 計程收費之後似乎不是這樣喔.....
b.
葉小光 wrote:就算20公里免費,遠通還是有做出通行紀錄,按紀錄次數向高公局申請委辦費用。 + 講簡單點:20公里的優惠是政府出錢...恕刪
20公里免費是政府吸收....所以20公里內的,政府還是要給遠通委辦費..............
c.九折也是政府出錢....大大是否可以回答..為何 預約用戶 (VTP) 沒有九折...單獨被排除在外??
謝謝
jeckmin wrote:
插花.
根據ETC契約計程階段之委辦服務費率已議定為每車公里0.03554元.
收1.2.1.0.打不打折.加價收費.免費.都跟遠通無關.
1輛車遠通ETAG辨識成功.就是收行使公里數*0.03554委辦服務費.
插花的漂亮 ^.^
如同大大所說 每車每公里都會被收委辦費... 所以車車走越多...遠通賺越大
但是小弟好奇的是...
a. 沒有公告合約內容
請問大大如何得知 每公里收多少$$ ? 小型車與大貨車委辦費標準是否不同????
另外除了委辦費以外,遠通是否還有其他收錢的名目..
例如說: 程式修改費? 連續假日收費調整設定費?....etc (小弟好奇的問)
另外對於 如下 : 為何單獨排除 "預約用戶" (VTP)用戶
預約用戶 採取"預儲制"..且可以是可以在通行國道日起第4日至第6日期間內主動繳費之用路人.
為何單獨不給九折優惠??????
高公局103年公告為 "未申辦eTag的用路人",
但是實際實施時卻刻意排除 預約用戶, 僅提供給 繳費用戶..
預約用戶也沒有 E-Tag啊......
高公局在說謊嗎???? 系統是遠通開發....跟遠通無關嗎???
給予九折的意義在減少國庫呆帳獎勵
請問不給預約用戶九折
高公局是中華民國的公家機關還是遠通的私人機構???????????????????????????????
高公局的立場應該站在中華民國人民或是遠通?
另外 OK超商取消免手續費一事 ...高公局並沒有公告......
這樣是有問題的...
高公局應該要主動公告...不應該只有被動遠通公告
遠通片面取消OK便利商店免手續費....高公局就電電無聲.............
這樣是嚴重影響到民眾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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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付帶有關 " 非E-Tag 用戶九折 " & " 繳費用戶九折 " 之高公局公告文
小弟標示有問題的地方顏色, 同為立法院決議.
回答消基會時是說 "非E-Tag用路人" , 實施時卻又只給 "繳費用戶"... 預約用戶也沒有 貼 E-Tag啊....
「繳費用戶(非儲值用戶)於通行日起第4日至第6日內主動繳費,通行費9折」之說明
「繳費用戶(非儲值用戶)於通行日起第4日至第6日內主動繳費,通行費9折」之說明
【繳費用戶期限內主動繳費享通行費9折優惠】
自103年10月1日起,對於繳費用戶(非儲值用戶)在通行國道日起第4日至第6日期間內主動繳費之用路人,可享有通行費9折優惠。同時eTag用戶若帳戶餘額不足,只要在通行國道日起6日內補儲值,通行費一樣享9折優惠。
高公局表示:本項措施係立法院之決議,要求對於繳費用戶於通行國道後一定期間內主動繳費者給予通行費9折優惠,經高公局督促遠通公司完成本項措施之系統之開發及測試,將正式於10月1日起上線提供服務。
【採eTag預儲是最有效率與環保的收費方式】
高公局提醒繳費用戶,盡量把握通行日起第4到第6日期間利用各代收通行費通路繳費,可享有九折優惠。同時也呼籲,雖然用路人未申辦eTag或eTag未儲值亦可行駛國道,但容易發生忘記自動繳費,甚至於平信、雙掛號通知後仍會忘記繳費,將衍生逾期繳費加收作業費及違規罰單等不便情形;而透過申辦eTag及預儲通行費,除確保繳交通行費並享通行費9折優惠外,不會衍生額外補繳及逾期罰單情事,是最符合效率與環保之收費方式,且eTag目前仍為免費供裝,鼓勵未申辦者儘快申辦。
聯絡單位:
業務組組長:劉逢良 電話:02-2909-6141#2401
業務組科長:荊心泉 電話:02-2909-6141#2471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104-03-04
有關消基會召開記者會相關議題澄清說明
有關消基會召開記者會相關議題澄清說明
非eTag用戶於通行後5天內繳交通行費優惠已開發
高公局說明:針對立法院要求未申辦eTag的用路人,為鼓勵其通行後儘速自動繳費,給予於通行後5天內繳交通行費者與申辦eTag者有相同之通行費優惠折扣,高公局即依立法院決議要求遠通公司規劃辦理,並責由遠通公司儘速完成系統開發,目前系統已進入測試階段。
高公局強調:因繳費優惠期限更動之系統修改,不但修改了非ETC客戶的扣款邏輯,也同步影響eTag客戶扣款邏輯(如原通行後三日內可享通行費九折優惠延長至五日),影響層面擴及全體600萬用路人;且除涉及後端帳務處理、帳務報表之產出外,全新帳務系統上線,所有通路皆需配合進行新系統的導入,全國各種繳費通路系統配合等整體後端處理程序都須調整、測試,以避免發生類似計程上線初期發生系統不穩定情形。故遠通公司將進行嚴謹之系統測試後,在確保系統收費正確下始上線。
已提供便利管道查詢通行國道交易明細
高公局說明:有關通行高速公路之交易明細與照片,係當事人之重要個資。依個資法之相關規定,並依立法院對於用路人行車紀錄軌跡應依個資法嚴格保護,不得任意洩漏等之要求,有關通行國道交易明細之提供,必須當事人提出要求,經審核確係本人後,方能提供,以符個資法之規範。
關於交易明細部分:不論是否eTag用戶,均可申請帳號密碼,eTag用戶可於網路申請;非eTag用戶可於全省各服務中心申請,一次性申請帳號密碼後即可於網路自主查看交易明細。此外,若不想操作電腦,亦可於全省服務中心經核對身分無誤後查閱;查閱內容包括優惠里程、通行費、長途優惠及交易(通行)明細等紀錄。此外,高公局另責成遠通公司對現有「非ETC用路人登記車牌,電子郵件通知繳費」,進行「服務再升級」作業規劃,未來除通行後第3天寄送電子郵件通知應繳通行費服務外,將規劃有申請帳號密碼之非eTag繳費用戶,可直接按下「閱覽連結」進一步查詢第3層通行交易明細。
關於照片部分:遠通公司係受高公局之公權力委託,代收通行費。相關通行紀錄與照片,欲調閱通行紀錄與照片(不論eTag用戶與否),目前依照高公局「受理人民申請閱覽政府資訊及卷宗作業要點」規定,於合乎相關規定情形下,均予以核准發給行車紀錄與照片。
已提供便利的用路人通行費繳費免手續費據點
高公局表示:有關繳費(含eTag及非eTag用戶)繳費免手續費部分,目前包括OK超商、遠傳門市、中油直營站、郵局及ETC服務中心等,計逾3,700個據點繳費免手續費,已屬有多元及便利管道供用路人選擇,高公局已再要求遠通公司應基於公共服務精神,再增加繳費免手續費之據點。
高公局強調:高公局一向秉持督促遠通公司基於公共服務精神,不論是eTag用戶或非eTag用戶,均為高速公路之用戶,高公局一定全力提供多元、便利的各項服務。
聯絡單位:
業務組科長:荊心泉 電話:02-2909-6141#2471
上架日期 :103-07-29
資料提供單位 :秘書室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103-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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