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動國道收費「行政法人」化

深具公共利益價值的國道,讚同主張政府自營並要求以企業化管理非公務體制運作的民眾,說說您對國道收費服務公益化(非營利者經營)的觀點與想法。
2014-09-15 19:2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國道 行政法人


jhu88 wrote:
深具公共利益價值的國道,讚同主張政府自營並要求以企業化管理非公務體制運作的民眾,說說您對國道收費服務公益化(非營利者經營)的觀點與想法。



我試著幫忙翻譯一下裡面的這句話

「政府自營並要求以企業化管理非公務體制運作」=>「年年績效良好年終4.6個月」

dj720c wrote:
我試著幫忙翻譯一下裡...(恕刪)


您可以表達您的意見,但請勿以「翻譯」的說詞誤導言論。

您提到的獎金問題,企業也有發更多的,除非您是就職者當然就是當事人,不然與您無關。當然,您可能是企業經營者,您若能發出比4.6個月的獎金不是更能激勵您的員工嗎?

表達意見的人,可能是勞工,也可能是雇主;但希望能有相當程度興趣了解公共政策與公共服務領域,也希望看到有創意的構想。

如果只是批評和嘴泡,不如您看看就好。






在公共討論區發文

不能接受別人的不同意見?




回到你一樓的內容

「政府自營並要求以企業化管理非公務體制運作」

一定要講這著文謅謅嗎? 這說穿了不就是國營事業!?

講白了就沒價值了




舉個最簡單最接近的例子

改制前的健保局

是不是連年績效良好領4.X個月年終?

如果有一個事業體, 是政府可以直接管理, 又能夠有民營企業的效率

能做早就做了, 不會搞到最後健保局還要改制走回頭路




我是納稅人

我為什麼不能對政府體制下的事業單位年終獎金有意見?!

dj720c wrote:
在公共討論區發文不能...(恕刪)


謝謝您!
行政法人並非國營事業。

您可以另開您想要的主題討論,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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