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hu88 wrote:深具公共利益價值的國道,讚同主張政府自營並要求以企業化管理非公務體制運作的民眾,說說您對國道收費服務公益化(非營利者經營)的觀點與想法。 我試著幫忙翻譯一下裡面的這句話「政府自營並要求以企業化管理非公務體制運作」=>「年年績效良好年終4.6個月」
dj720c wrote:我試著幫忙翻譯一下裡...(恕刪) 您可以表達您的意見,但請勿以「翻譯」的說詞誤導言論。您提到的獎金問題,企業也有發更多的,除非您是就職者當然就是當事人,不然與您無關。當然,您可能是企業經營者,您若能發出比4.6個月的獎金不是更能激勵您的員工嗎?表達意見的人,可能是勞工,也可能是雇主;但希望能有相當程度興趣了解公共政策與公共服務領域,也希望看到有創意的構想。如果只是批評和嘴泡,不如您看看就好。
在公共討論區發文不能接受別人的不同意見?回到你一樓的內容「政府自營並要求以企業化管理非公務體制運作」一定要講這著文謅謅嗎? 這說穿了不就是國營事業!?講白了就沒價值了舉個最簡單最接近的例子改制前的健保局是不是連年績效良好領4.X個月年終?如果有一個事業體, 是政府可以直接管理, 又能夠有民營企業的效率能做早就做了, 不會搞到最後健保局還要改制走回頭路我是納稅人我為什麼不能對政府體制下的事業單位年終獎金有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