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通保法 犯嫌的保護傘

個資、通保法 犯嫌的保護傘

data source:作者: 馬瑞君、梁貽婷╱台中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8月27日 上午5:50

如果能夠即時監控,犯下施家金撕票案的司機謝源信,還能夠順利逃亡嗎?專案小組還原案情,從家屬報案到謝嫌潛逃出境至少有7小時空檔,若能善用監視設備、手機通聯即時掌控行蹤,還有機會及時將他攔下。但ETC上路後,國道儼如歹徒的「逃脫捷徑」。

調ETC影像 犯個資法
檢警介入偵辦後,最有可能追上謝嫌的時間點,就是謝嫌18日下午2時到玉山銀行永康分行取贖前,因專案小組已成立2小時,按以往的辦案程序,應有把握鎖定謝嫌。但ETC取代了國道收費站監視器,讓他肆無忌憚一路南下,通關小港機場、左營高鐵站、桃園機場監視系統。

檢警一籌莫展,以緊急案件向遠通調閱影像,因《個資法》踢鐵板,原本需要3天才能調到資料,專案小組用盡辦法才縮短半天,但一切都太遲了。



唉...想想當初立法的原因跟初衷....台灣真的有越來越好嗎?
2014-08-27 10:4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保護傘 通保法
立法規定 ,
遠通必須立刻提供辦案人員所需資料 ,
同時 , 辦案人員必須在 1~2 天之內補上正式有效的申請文件給遠通備查

如果遠通不立即提供 , 罰遠通
如果辦案人員不補足申請文件 , 罰辦案人員
這樣遠通就沒洩密問題,辦案人員又能快速取得資訊抓人

這樣不知道可不可行...
ETC怎麼會取代了國道監視系統呢?

國道上不是還有很多地方都有警務單位所設置「車牌辨識系統」(AVI),舉凡每個交流道前(南北雙向),以及下交流道後的南北雙向平面道路都嘛有AVI,有些AVI還直接附掛在遠通的收費架上。

demo1234 wrote:
個資、通保法 犯嫌的...(恕刪)



個資法是個笑話阿

我只要打著新聞自由

個資就不受保護

很可笑吧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i.love.mini wrote:
ETC怎麼會取代了國...(恕刪)


警用的跟著收費站拆了,明顯的政府的規劃及各機關間的協調聯繫太爛了。
jhu88 wrote:
警用的跟著收費站拆了...(恕刪)


沒拆啦,還越裝越多,知道AVI系統長什麼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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