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超收啦

小弟因為不爽裝 ETAG,結果真的讓我遇到超收的案例了,已經從高公局官網送出申訴案件。後續會繼續更新上來給大家參考。

目前推測是因為中間進了休息站,所以重新計算,但休息站不能離開高速公路不應該被視為是再次使用吧?
遠通這樣用騙的也太賤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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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內容

本人車輛於7月4日白天通勤,晚上再由台北開夜車回高雄,在系統上卻分計兩次,且無長途里程優惠。煩請詳查
帳單編號 0250121195B 交易日期 2014/07/04 通行費 230
帳單編號 0250121852B 交易日期 2014/07/05 通行費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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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行駛路段:
路段1: 從新店(中興路) 到 南深路出口匝道 。
路段2: 從南港(連接環東大道) 到 木柵(連接國3甲) 。
路段3: 從木柵(連接國3) 到 萬芳(動物園、信義快) 。
路段4: 從萬芳(動物園、信義快) 到 木柵(連接國3) 。
路段5: 從木柵(連接國3甲) 到 新店(中興路) 。
路段6: 從安坑(中央、安康路) 到 燕巢系統(連接國10) 。
路段7: 從燕巢系統 到 仁武(水管路) 。
總計費里程: 377.3公里
依通行費試算應為
通行費 $450.5
減:長途折扣 -$52.6
減:優惠里程 -$24.0
合計(四捨五入後) $374
遠通實際上超收 23 元

2014-07-28 0:0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超收

風小豬 wrote:
小弟因為不爽裝 ET...(恕刪)


如果是真的話,那遠通真的是要大小通吃
管你有貼沒貼,想撈就撈,被發現就退錢而已,沒發現算賺到是嗎
認真算了一下才發現不少問題。

根據先前文章內,局長信箱的回覆,優惠照算,但分開列表。隔日的 20 km 也應該要算給我?

另外,長途優惠的部分應該是 (收費里程-200KM)*0.3,依此例為 177.3*0.3=53.19,跟試算的 52.6 差了一元,這樣長途用戶不就每次開都被凹?
建議大大可以把收費規則釐清清楚
畢竟收費規則是政府訂的,你怪遠通也沒意義

每天以00:00~23:59做當日結算,並享有當天20公里優惠
你開夜車跨過一天,則長途優惠重新累計,隔日的20公里優惠也重算

因為你給的資料挺清楚的,我稍微試算一下,應該是在中興系統附近跨過24:00的
路徑一樣,金額一樣是230+167


因為跨日,所以你的長途折扣只有第一天有。


風小豬 wrote:
小弟因為不爽裝 ET...(恕刪)


就算我用etg還是一樣跨日分開計費

這沒什麼好爭議的吧?
在內線開著TOYOTA被外線的TOYOTA超車!!!你說悲不悲哀!慚不慚愧!丟不丟臉!

風小豬 wrote:
目前推測是因為中間進了休息站,所以重新計算,但休息站不能離開高速公路不應該被視為是再次使用吧?


前面幾樓已經回答你的問題了

另外再告訴你, 跟進休息站也是沒有關係的!
上面的大大有解釋了樓主的困惑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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