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都在本月底前需繳費,但6月份使用為何是在30日前,
而本月份卻在27日前?
人家帳單幾乎都是月結,水電瓦斯等更是二個月結一次…
過路費就收很急要15日結一次…在整人嗎?
還有最基本的行車距離也沒顯示,礙於個資…
把里程顯示出來,會有困難嗎?

還有一個問題最令人不爽,電子收費後…
通行距離在200公里左右里程應該都變貴了,
尤其是是中部地區不管是往北往南,單趟的收費都比人工收費增加…
既然已電子取代人工省去支薪費用…
用路人卻需繳更高的使用費,實在另人不解…
200公里以上才算長程折扣?
一、二百公里的里程難道還算短嗎?
那最好不滿五十公里的路程更要收更高的費用…
因為高速公路原本的宗旨就是鼓勵長途使用,
就要避免短程車流劇增影響長程車速…
更好笑的是…之前過年期全程無優惠20km里程時段
這里程的過路費卻又比較便宜…
到底是什麼思考羅輯?
再加一項平信通知部份,個人到目前為止都還未收到過…
是不是過期了才會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