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 某 呂姓 官員....說人家假冒檢察官... 現在又可以提供照片了...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87&t=3806734&p=23#49777843
以下為 高公局 公告...
政策反反覆覆..今天打昨天的臉......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93&p=5400
有關帳單未列交易明細與照片部分
有關通行高速公路之交易明細與照片,係當事人之重要個資。依個資法之相關規定,並依立法院對於用路人行車紀錄軌跡應依個資法嚴格保護,不得任意洩漏等之要求,有關通行國道交易明細之提供,必須當事人提出要求,經審核確係本人後,方能提供,以符個資法之規範。
關於交易明細部分:不論是否eTag用戶,均可申請帳號密碼(eTag用戶可於網路申請,非eTag用戶可於全省各服務中心申請),可自行於網路查看。若不想操作電腦,亦可於全省服務中心提出證件後查閱。查閱內容包括:優惠里程、通行費、長途優惠及交易(通行)明細等紀錄。
關於照片部分:遠通公司係受高公局之公權力委託,代收通行費。相關通行紀錄與照片,均屬高公局所有。欲調閱通行紀錄與照片(不論eTag用戶與否),目前依照高公局「受理人民申請閱覽政府資訊及卷宗作業要點」規定,於合乎相關規定情形下,均予以核准發給行車紀錄與照片。
通行費屬使用規費,使用高速公路後即應依規定繳納。目前對於欠費已有平信與掛號信通知,呼籲民眾應按時繳費,以免產生罰單。
在執行電子收費履約過程中,高公局一向秉持督促遠通公司基於公共服務精神,不論是eTag用戶或非eTag用戶,均為高速公路之用戶,全力做好各項服務。
另外 小弟認為... 高公局違法同意 遠通電收收取手續費....
手續費不是規費...不應該由人民負擔...
憑甚麼繳給國家的錢要收手續費?????????????????????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