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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費屬規費,交通部有義務同停車費,責成遠通限一個月內完成3600據點免收手續費,降低民怨。

如題,通行費屬規費,交通部有義務同停車費,責成遠通限一個月內完成3600據點免收手續費,降低民怨。
如有延遲,百姓當可視交通部應作為而不作為。如無法限期改革,應負相關責任。
2014-03-05 4:51 發佈
死豬不怕熱水燙^+++^

遠通和交通部,早就吃定「如果你動得了我,早就動手了」…

主管機關敢動它嗎?
法院動它有用嗎?

你寫那些,它會理你嗎?
riky10101977 wrote:
如題,通行費屬規費,交通部有義務同停車費,責成遠通限一個月內完成3600據點免收手續費,降低民怨。
如有延遲,百姓當可視交通部應作為而不作為。如無法限期改革,應負相關責任。


這個反對的人仕己經有把合約書公佈出來

根據合約

3600據點 是 免收儲值手續費


己經達成,所以沒有責任.

suan2289 wrote:
這個反對的人仕己經有把合約書公佈出來

根據合約

3600據點 是 免收儲值手續費


己經達成,所以沒有責任(恕刪)


可是我看遠通網站上免收儲值手續費也只有今年一年而已,並非永久
你會(敢)要求老闆一定要照你的意思執行嗎?

如果不會
那全案定讞,下一位

riky10101977 wrote:
責成?...(恕刪)


遠通所屬交通部嗆上級機關

不想混了

那天官位不保
為什麼各縣市的停車費
同樣也是小七代收
就沒多收那五塊錢手續費
你看你的停車單累積多少張了
每張都要五塊錢地方政府可能會被幹到爆吧
只是國道收費真的太扯爛了
我沒貼那個OK繃~
選舉又快到了...
各級民意代表都忙著收“政治獻金”...
吃人嘴軟...現在沒民意代表敢扯這些好嘛...

riky10101977 wrote:
如題,通行費屬規費,...(恕刪)


大人要說話算話
不要一騙再騙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403050010-1.aspx

非eTag車 最快3月底免手續費
最新更新時間:2014/03/05 10:39:00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5日電)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長曾大仁今天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非eTag車輛繳交國道通行費,最快3月底起免收新台幣5元手續費。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葉宜津質詢指出,現在非eTag車輛車主收到繳費通知後,必須到超商,用多媒體事務機,輸入車號、身分證字號,印出繳費單後再繳費,還要付5元手續費。

葉宜津認為,非eTag車輛的繳費非常不便民,遠通電收應該在繳費通知單上,印上條碼,方便民眾繳費。

葉宜津也要求,交通部應立即依照大法官對立法院決議的解釋,非eTag車輛到超商繳通行費,超商免收手續費。

曾大仁說,已在更改系統,最快3月底,非eTag車輛到超商繳通行費,可免收5元手續費。

至於通知印條碼一事,曾大仁說,成本會比事務列印還高,但會研究改善。1030305

jlchu wrote:
大人要說話算話
不要...(恕刪)


這個新聞我記得過年前有報一次

立法院要求遠通吸收

但是最後下場... 你可以找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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