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通行費屬規費,交通部有義務同停車費,責成遠通限一個月內完成3600據點免收手續費,降低民怨。
如有延遲,百姓當可視交通部應作為而不作為。如無法限期改革,應負相關責任。
riky10101977 wrote:
如題,通行費屬規費,...(恕刪)
大人要說話算話
不要一騙再騙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403050010-1.aspx
非eTag車 最快3月底免手續費
最新更新時間:2014/03/05 10:39:00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5日電)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長曾大仁今天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非eTag車輛繳交國道通行費,最快3月底起免收新台幣5元手續費。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葉宜津質詢指出,現在非eTag車輛車主收到繳費通知後,必須到超商,用多媒體事務機,輸入車號、身分證字號,印出繳費單後再繳費,還要付5元手續費。
葉宜津認為,非eTag車輛的繳費非常不便民,遠通電收應該在繳費通知單上,印上條碼,方便民眾繳費。
葉宜津也要求,交通部應立即依照大法官對立法院決議的解釋,非eTag車輛到超商繳通行費,超商免收手續費。
曾大仁說,已在更改系統,最快3月底,非eTag車輛到超商繳通行費,可免收5元手續費。
至於通知印條碼一事,曾大仁說,成本會比事務列印還高,但會研究改善。103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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