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車雖然我的,也是我在開的,但當初因為保費買我媽的名字........
要繼續!?
他意思是不繳就等罰就是了!
update(2014-02-23 21:35):
感謝大家的回覆(包含私訊的)!
昨天(22日)24點已經過了,我沒繳清通知書的費用,
我決定等掛號來,也決定做好後續的應對!
在此先說明,不是區區幾塊錢的問題,
或許有人會覺得為何不繳(我目的並不是為了不繳),
我不認為目前(繳款通知書)這樣的做法是很完善的,
如果他今天寄了一張幾仟幾萬的,我不知道要不要繳?
不說時間,我寄存證的費用拿來繳都足夠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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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2014-03-14):
首先要先哄騙你去裝eTag,還說要幫出50塊的掛號處理費!


再來我完全不知道交通部路政司發這個文給我是要做什麼……完全看不出他在表達什麼!
我很明白的表達出我要足以證明我在國道上通行的佐證資料,
「應該沒記錯的話」,除了春節有兩天走了合計12塊的費用外,
其餘時間我完全不記得我有在當天使用國道而且是超過免費里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