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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信用卡帳單來了 , 沒有明細 , 只有總金額 , 你會去繳錢嗎?

為了避免觸犯個資法 , 各銀行在正研擬 , 取消消費明細的寄送 , 只給一個消費總金額 ,
若自己無紀錄無存根 , 想對帳的人 , 必須親身前往各分行憑證查詢 .
請問各位 , 你可以放心繳納信用卡款嗎 ?
2014-02-10 16:03 發佈
不會

不過銀行這樣搞 肯定過不了金管會這關

至於遠通。現在這公司比政府大
他說了算
套某人的話:

信用卡帳單就一個金額在那邊,不用印明細節能減碳,大家都說好
不知道你們這些人在反對什麼

立足點的不一樣,這種比較是失真的。

請問你有向銀行申請信用卡嗎? 有,你填了申請書,附了身分證影本,要求銀行把帳單寄到某某地址,這個地址還不是你的戶籍地,而是通信地址。

請問你有向遠通申請ETAG嗎? 沒有,那寄到一個車籍地址,確定車主本人收得到? 車主行蹤被人識破發生社會案件怎麼辦?

doco0454 wrote:
立足點的不一樣,這種...(恕刪)


這樣說會不會比較好?

第一次平信通知是監理站寄給民眾 ->只有通知沒有明細
第二次雙掛號通知是遠通寄送 ->通知欠費外加處理費50元

如果遠通那邊沒有跟監理站查詢怎麼能寄信給民眾?沒個資問題?
既然監理站都寄信通知了,裏面附上明細很困難有個資問題?難道我在監理站那邊的資料是假的!

還是根本就是遠通不給監理站明細資料?

遠通網站上用身份證字號+車號可以查消費日期+總金額
用車號+假的身份證字號只能查到總金額

既然遠通都能將身份證字號與車號配對了,為何顯示明細不可行?
難道怕身份證字號跟車號被盜用?如果是這樣那麼etag用戶一樣會有這問題不是嗎...

總結就是:遠通要增加支出成本的都用個資法擋掉,遠通要跟人民收錢的通通沒個資問題

忘了我是誰 wrote:
為了避免觸犯個資法 ...(恕刪)

高公局說etag無儲存功能,故無"妨礙祕密"及"行動自由"的問題,是如此嗎?的確,etag無儲存資料的功能;但實際上,那ETC系統才具記錄個人行動的功能,不管是症府或代收之私人單位都不應持有及利用此資訊營利,代收單位無經認證,資料在其手上,規範由它訂立,高公局只是橡皮圖章,爲其背書,連個手續費應由代收公司吸收都做不好,更不用說保護百姓的"祕密權"及行動自由權"了;國之不幸⋯⋯⋯⋯⋯
遠通這樣搞,
要找個跟它立足點一樣的來比較
還真難


doco0454 wrote:
立足點的不一樣,這種...(恕刪)

監理站的資料是車籍地址跟通信地址可以分開的
不然除了E-tag繳費單收不到之外
連稅單跟紅單都收不到了
且就算明細被知道又如何?
那可是前三天或是前半個月的行蹤
歹徒會利用這個來犯案
還不如跟監比較快~~~~
比起遠通...至少銀行老闆們...不敢對你說 你不辦信用卡你要怎麼消費...
但噓噓東敢對你說你不裝E-TAG你要怎麼上高速公路..

忘了我是誰 wrote:
為了避免觸犯個資法 ...(恕刪)


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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