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公局已經在網站上(法規查詢)拿掉 "交通部台灣區國道高速公路電子收作業管理要點"
各位手上的E通卡..是否還算是合法使用??
PS. 台鐵似乎還是可以用遠通E通卡.......
小弟1/26計程收費以後去信問的....
結果...高公局馬上就把這個 "交通部台灣區國道高速公路電子收作業管理要點" 從網頁上撤掉..
且連相關連結的訊息都給砍了...
真是..鴕鳥心態.....蠱勾大神還有阿....隨便抓都有..
套句 "憲哥" 的話..........見鬼喇~~
其二 "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辦法" 並沒有規定 OBU (車上設備單元)不能用喔.......
內文如下
一、交通部103年1月26日轉送台端致部長信箱反映事項敬悉並說明如后:
(一)台端依據「交通部台灣區國道高速公路電子收作業管理要點」,請本局提供「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票證發售與使用須知」,查該等行政規則屬計次電子收費階段適用之法規,茲因本局已實施計程電子收費,該等行政規則已從本局網站下架,不再適用。
(二)台端如欲查詢計程收費行政規則,請進入本局全球資訊網站,點選「國道電子計程收費主題網」,進入後再點選「收費法規」即可查詢相關之計程收費行政規則。
二、台端關心路政,特致謝忱。
國道高速公路局局長 曾 大 仁 敬啟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