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高速公路局表示
1.目前遠通電收網站可提供eTag用戶明細查詢服務,係因eTag用戶已於遠通電收留有身分驗證資料,用戶透過嚴謹身分證及密碼驗證,即可自行免費查得完整通行路徑資訊。
2.非eTag繳費用路人,因ETC系統只有車牌通行紀錄,沒有可供確認確為車主本人之身分認證資料。倘貿然開放網站輸入車號即可取得通行明細,將使車主行蹤隱私遭到不法侵害之風險。
但根據以上說法
1‧遠通早已經非法有我的身分證字號,因需輸入正確身分證字號在遠通查費用明細及通行日期,無輸入只有費用無日期的差別,
如果是合法那上述第一點根本不能成立,應非eTag用戶遠通電亦留有身分驗證資料,非etag用戶應同樣透過嚴謹身分證及密碼驗證,即可自行免費查得完整通行路徑資訊。
2.沒用etag上高速公路欠費也是我的隱私,但何人輸入車號即可知道我有無欠費亦有遭到不法侵害之風險,可以影響明聲,造成精神傷害等等。
行蹤是隱私要保護,
欠款餘額難道不算個人隱私嗎?
網路查詢欠款餘額甚至不用核對正確的車主身分證字號,
這擺明了只是要惡整沒辦ETAG的人。
保障"非ETAG用戶個人隱私"什麼的,
只是打官腔的說法。惡劣。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