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已經全民買單了,拆門市、或暫停服務,人家遠通就是設置障礙,讓你一定得扣手續費,不然就是乖乖的加入遠通金流的行列自動扣繳,扣錯了,錢我遠通先拿了,你再慢慢找證據申訴吧,至於證據,我都盡可能遮住不讓你知道,非ETAG的高速公路用路人想查還沒門,喊價多少就是多少,沒證據,你空口白話申訴有必須要理會嗎,找立委再說吧
既然遠通收縮人力門市,除了解決想找麻煩的用路人,順便還能節省人力門市開支,交通部長期跟遠通配合,乾脆開放監理站收費系統,兼收高速公路用路人通行規費如何,這樣將監理站算建置遠通直營門市,各縣市都有,還有監理站的免費收費系統支援。
既然遠通代收設置這麼多障礙,連代收都做不好,社會成本已經大量產生,何不如交通部就配合遠通想節省開支的心,用原本就建置的監理收費,去吸收解決高速公路用路人繳費的問題,直接從監理系統帶出來的明細,省的遠通還再喊啥個資問題,還能吸收遠通錯帳申訴的量
至於國家用多少資源經費去配合遠通,用路人已經不想管了,總不能遠通還會拿著合約沒寫拒絕這送上門的大禮吧,高工局趕快替你主子向交通部建議吧,大家又可開心過年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