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錄網路YAHOO新聞:
"國道計程收費上路後,遠通eTag屢屢出包,引發不少用路人抱怨,甚至還有不少民眾發起「拒用eTag」活動。為了鼓勵民眾抓錯,高公局也推出「eTag抓漏網頁」,民眾一旦發現eTag扣款錯誤,上網填寫資料內容經查證屬實者,除了遠通將加倍奉還外,每件擬給200至500元的賞金,預計在春節前上路。"
我忍不住想問高公局一些常識問題.
1.高公局和遠通的契約可有包含抓漏的獎金?
2.如沒有又如何執行?協調即可(契約可以亂改!)?從高公局一些別的名目編這筆預算?
3.為何是由全民來抓漏?一套高公局誇讚的全世界首創的ETC系統,高公局沒有嚴密審查及測試確保無誤?
一個民怨如此高的ETC系統,交通部上下至高公局所有負責該項業務的人卻好像不聞不問!
個人不僅想再請教:
1.請問高公局身為一位中華民國的公民,如此的ETC系統我們是要針對負責這項業務的高公局還是提供服務的遠通集團(反正不管那個集團得標)?
2.從交通部到高公局上上下下的業務相關人員,不需要記過處理?只有那不痛不癢的懲戒?
我不需要你們下台,我只需要把相關人員記過,然後在原來位置把事情處理的乾乾淨淨。
3.ETC的基本理念是使用者付費、便民、節省燃油及排放廢氣、節省政府開銷。攤開所有的狀況,再請教高公局,本套ETC系統那項有做到?高公局當初規劃審核的業務人員不需要記過處份??
4.請教高公局,一開始ETC使用的紅外線感應系統轉換成目前使用微波感應系統,這些轉換建構成本也可以計算進去你們宣稱的遠通集團營運成本內嗎?
5.請問高公局之前收費員後續處理可以慢慢媒介嗎?可以慢慢拖嗎?為何契約上不能載明在ETC全面實施前要全面安排好這些收費員嗎?假設這些收費員是你們部會的人,你們還能這樣嗎?將心比心,一個收費員代表是一個家庭。7百多個家庭?你作為中華民國的公僕能捨棄自我良心去做這樣政策,真正讓我痛心疾首。
講的有點多,卻是我對目前ETC的系統感想。我不過希望能有個驕傲的ETC系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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