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高速公路局網站資訊http://www.freeway.gov.tw/ETC/index.aspx裡面的電子收費服務契約http://www.fetc.net.tw/externalFETC/contract.html契約書裡只有OBU這個東西那現在是用 eTag還有效嗎??高工局還直接把連結寫 eTag服務契約不知有沒有法律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