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年, 只給民眾10天, 從 2006 年到現在, 政府給了遠通多少時間??


〔自由時報記者曾鴻儒/台北報導〕2月10日下午二時,國道電子收費(ETC )正式開通(見右圖,資料照,記者蘇福男攝 ),而且沒有勸導期,一般車輛誤闖ETC車道,將會收到三千元罰單!
高公局昨日下午召開記者會,宣布ETC將於10日下午二時國道一號、三號全線開通,進入為期半年的營運測試期。高公局副局長歐輝政表示,ETC開通後,人工收費與ETC並行,大、小型車ETC車道均設於最內側車道,民眾可自由選擇使用ETC或人工收費。

速限40公里 超速也會挨罰

歐輝政也提醒民眾,ETC開通後,一般車輛如誤闖ETC車道,將直接開罰,沒有勸導期;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誤闖民眾將遭罰三千至六千元,此外,ETC車道速限為四十公里,超速民眾也會挨罰。

歐輝政指出,ETC在農曆年前歷經十天試辦,用路人應有經驗區隔,且試辦期間發現有部分民眾是故意誤闖,鑑於事後補寄繳費通知程序繁複,高公局人力恐無法負擔,因此沒有勸導期。

高公局指出,ETC在元月16日至廿5日於國道三號後龍以南路段試辦十天,試辦期間共有三萬二千五百餘車次通過ETC車道,誤闖比例近四分之一,其中第一天誤闖比例高達六成五,之後呈現下滑趨勢,顯示用路人已逐漸適應。
2014-01-21 12:34 發佈

reynard wrote:
2006 年, 只給...(恕刪)


如果一筆錯帳也是開罰三千塊的話...

ducklin.yaya wrote:
如果一筆錯帳也是開罰...(恕刪)


藍綠症腐表示:噗行!!財團要賺錢不能這樣罰

反正台灣都是被這些藍綠搞爛的,
藍的罵綠的、綠的罵藍的,
全都一個死樣子。

科技本來就該以人為本. 對用路人自由意志的基本尊重都沒有.....
民眾只給10天, 遠通就給90天..

怎差這麼多丫...

應給遠通10天才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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