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通電收的Q&A
Q:請問計程收費之後,通行費要怎麼算?
答: 國道計程收費之後,通行費按日歸戶,並採三段式收費,按高公局公布費率,以小車為例,每日每車前20公里不收費,200公里以內每公里1.2元,200公里以上每公里0.9元。通行費試算及計程收費相關問題可上高公局網站查詢:http://fare.fetc.net.tw/default.aspx。
Q:計程上路之後,民眾透過什麼管道查詢eTag通行費?
答: 遠通現在提供的計次收費餘額查詢軟體,將升級成計程收費的eTag餘額查詢。
網站、APP、超商、服務中心、客服中心均可查詢。
計程收費將採按車按日歸戶,以每天深夜11:59:59作為通行費截止計算時間點,同一輛車號與車主證號會歸戶為一筆交易,並計算當日通行之優惠。跨日後另歸戶一筆交易,優惠部分亦分開計算。
詢問高公局局長信箱 回覆如下
為使民眾清楚知悉計程階段通行費結算方式,以及清楚切割通行費結算時點,本局規劃計程階段通行費將採車輛歸戶方式累計行駛里程,並於每日凌晨結算1次通行費,採一日一結方式。計程階段通行費係採按日計算方式,也就是計算至每日凌晨23:59:59。因此,當某一車輛有跨日行駛的駕駛行為時,將分拆2筆通行費,而每筆通行費均可享優惠里程及長途折扣等優惠。
交通部部長信箱回覆如下
一、交通部103年1月7日轉送台端致部長信箱反映事項敬悉並說明如后:
(一)為使民眾清楚知悉計程階段通行費結算方式,以及清楚切割通行費結算時點,本局規劃計程階段通行費將採車輛歸戶方式累計行駛里程,並於每日凌晨結算1次通行費,採一日一結方式。此結算方式易於對外宣導,同時能清楚界定通行費金額。計程階段通行費係採按日計算方式,也就是計算至每日凌晨23:59:59。因此,當某一車輛有跨日行駛的駕駛行為時,將分拆2筆通行費,而每筆通行費均可享優惠里程及長途折扣等優惠。
(二)ETC系統係透過通行車輛之eTag與收費區門架互動式感應扣款,每「收費區」牌價之金額是以前後兩交流道之距離計算而得,並累加每日行經門架牌價,抵減優惠里程及長途折扣後,即為應繳通行費。故電子收費以通過感應門架時點為按日歸戶依據,與計次時以經過收費站之時間為準一樣。台端反映「於跨日期間通行於2感應門架間,前一交流道至跨日點前之里程,應歸屬於前一日之里程,不應歸於次日下一個感應門架」1節,與前揭收費規則有別,且如前述說明因ETC係互動式感應,eTag車輛於23時59分59秒行經里程點並無門架可雙向感應,請諒察。
(三)此外,未來實施交通管理措施之時間依據,亦指「經過收費門架之時間」,例如春節實施夜間23時至隔日6時暫停收費,用路人行駛國道,若通過收費門架之時間在夜間23時至隔日6時,即為暫停收費,若非於該時段通過收費門架,則依規定收取通行費。
全部單位都說計算至每日23:59:59,紅字部分都說有跨日行駛時將分拆兩筆通行費,前面歸前面,後面歸後面,但部長信箱又說eTag車輛於23時59分59秒行經里程點並無門架可雙向感應,請諒察!
非常明顯是自欺欺人!!
請問板上跨日行駛真的有在23:59:59被分拆成兩筆的朋友嗎?應該沒有吧!今天已經一月20號了,計程收費大概3個星期,這件事天天發生,不用說清楚講明白嗎?
麻煩這些單位,把跨日虧的費用切清楚追回來,從民眾口袋多賺的錢也請加倍奉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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