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從上台南到下麟洛交流道,再上麟洛交流道到下南州交流道,這當中有一小段是我沒有走的路段。這個路段將近2.4公里,請參考圖一:

但是後來我想起ETC是以門架收費,所以我就回家檢查我的通行明細,果 不 其 然!ETC真的把我沒走的里程都算進去了!請參考圖二。
這是圖二,從長治到麟洛及麟洛到竹田系統,可以看出我花的時間比較長。

當然不是我開得慢,而是我下交流道去加油了。(圖三的有圖有真相)
這是圖三的加油發票(加十公升是因為隔天會降價0.4元,時機歹歹當然要等明天再加滿囉)

我再放上隔天從南州開回台南的對照組照片圖四(這次沒有下麟絡加油,被收的費用可以對照參考)

所以,我沒有開的2.4公里(2.4公里*1.2元等於2.88塊錢)被算進去了,這就是不將門架設在交流道的大問題。
我該向遠通申訴嗎?(話說回來,遠通根本沒有設0800的申訴管道,我若要申請,只能自己撥打要付費的專線0277161998,這樣馬上超過三塊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