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元旦開式的ETC收費模式及遠通處理方式,我想跟大家分享一些心得,看看大家想法如何?
1. 經新聞及網路多方了解以及看了遠通的官方條文,發現其漏洞百出,其目的只有一個營利單位窮其手段的骯髒嘴臉,原因如下:
a.沒裝ETC的用戶,查其明細居然含要費用,其目的是製造困難讓其打消查明細的念頭,好讓遠通可以從中做手腳<別以為他會少算一兩個門架費就以為你賺到了,其結果必然是過了一段時間再跟你追討,因為遠通會想辦法製造你的不便,讓你非裝ETC不可,別忘了明細只有他有,照片也只有他有。
b.有裝ETC的用戶,你認為沒事嗎? 你乖乖的被多個幾塊當然沒事,因為遠通雙重賺,你也不會因為幾塊錢跟他去申訴,上法院的,大多數的人看到帳單就繳錢了,要知道有多少人沒用過電腦,跟智慧型手機的人,這些人就算多收個100恐怕一輩子也不會知道。
2. 要靠目前政府解約,那更是無稽之談,因為有權力的人早就被搞定了,即將接任的人也被搞定了,就算換人執政也是一樣,頂多拜託遠通不要吃的這麼難看而已。
如果由寄帳單不附明細是正常的,那真是天大的笑話,我的水費跟電費都有附明細,這不是規費嗎?
都用信封包住了,也指名收件人了,會有個人隱私問題嗎? 如果有隱私問題,那帳單上的數字就不是隱私嗎? 其目的是因為給你明細後,如果事後要追討,你可以拒付,因為明細上沒有,你可以勝訴,但若沒給明細,事後可以向你追討,懂嗎?
這就是台灣政府所規畫出來的全世界空前絕後的電子收費系統,這個有實力成為歷史教材的,99.9是負面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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