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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徵etag未退租的車友(勿筆戰)

這是門獨門生意 在遠通系統還沒除錯之前 為何不把大家的etag貼紙交給小弟我賺賺外快
我非常願意天天開車在高速公路閒逛.只要湊滿100位車主貼紙以上.在遠通尚未有系統自動除錯之前
.每位車主都可以讓遠通天天"加倍奉還".此舉好處如下
1.以其人之道.還致遠通之身.小弟只須天天北高來回一趟.相信遠通的加倍奉還就可以...嘿嘿
2.高公局可以天天罰遠通50萬.增加國庫收入
3.把大企業的財產.分依些給全國百姓.可以拉近貧富差距.
4.以大方向來說.還可增加台灣的GDP.百姓所得可相對提高
5.增加就業機會
........等 何樂不為哩
以上是小弟我的異想天開.但應該可行才對(執政當局是否該發獎狀給我哩)
2014-01-14 10:36 發佈
小弟沒eTag,難以共襄盛舉。不過照他的嘴臉,所謂加倍奉還應該也只是謊言而已。

過山刀 wrote:
這是門獨門生意 在遠通系統還沒除錯之前 為何不把大家的etag貼紙交給小弟我賺賺外快
我非常願意天天開車在高速公路閒逛.只要湊滿100位車主貼紙以上.在遠通尚未有系統自動除錯之前
.每位車主都可以讓遠通天天"加倍奉還".此舉好處如下
1.以其人之道.還致遠通之身.小弟只須天天北高來回一趟.相信遠通的加倍奉還就可以...嘿嘿
2.高公局可以天天罰遠通50萬.增加國庫收入
3.把大企業的財產.分依些給全國百姓.可以拉近貧富差距.
4.以大方向來說.還可增加台灣的GDP.百姓所得可相對提高
5.增加就業機會
........等 何樂不為哩
以上是小弟我的異想天開.但應該可行才對(執政當局是否該發獎狀給我哩)

..(恕刪)


想法很好..有創意
但是.. 要是他發現車主是故意的..他的律師團可能會告到你 坐牢生蝨母吧

過山刀 wrote:
這是門獨門生意 在遠...(恕刪)


小心這種行為遠通可以告你的,大概是詐騙吧

連罰金都可以用訴訟拖延,就別小看這家公司了

至於加倍奉還,是依消保法

第 51 條 依本法所提之訴訟,因企業經營者之故意所致之損害,消費者得請求損害
額三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但因過失所致之損害,得請求損害額一倍以
下之懲罰性賠償金。


所以最終還是要走法律途徑

好天真!

感應資料, 車道影像都在他們手上

異常資料丟進去電腦correlation一做, 馬上抓到

而且還全都是科學證據

還沒拿到加倍奉還, 大概就會先到牢裡蹲了!!!
小弟法律常識不好想請教.
他能告我啥阿.只准遠通胡亂扣款.不准百姓拿OK蹦在高速公路閒逛嗎.嘿嘿

亂逛干擾OK

但如果開口要求遠通加倍奉還, 那就是詐欺罪了!

而且因為加倍奉還只能由原車主請求, 不只你觸法, 借給你的所有車主都一樣觸法!
我能想到好一點的方法是,
如果搜集得到,其實辨一張自己的最好,
每天,找一個不得不的理由(面對法官也理直氣壯的理由),
別上高速公路,走的是,
可能因遠通失誤而隔空扣款的平面道路,
累積夠多,一舉訴訟,哭訴遠通擾民侵權,
在這一兩個月的節骨眼上,搞得它雞毛鴨血,也是快事一樁。
http://album.blog.yam.com/chantilas
到時候可能是您加倍奉還給遠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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