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委諸公們.當初出國考查國外的高速公路收費制度考察到那裡去了? 該死!!
2.當初這政策是如何跟遠通立合約的.條文為何無法讓遠通感受到壓力? 該死!!
3.為何遠通就"明顯違約"了還可以上訴不繳罰款?上訴個甚麼鬼? 該死!!
4.一個國家重要交通疏鈕可以簡單的讓民間業者所控制?數日拿不出辦法?還被嗆"退了你怎麼用?攸關國安問題? 該死!!
5.遠通不行了.國家確沒有任何的後備機制?任其為所欲為? 該死!!
6.直到目前似乎還沒有任何一位官員需為此事負責? 該死!!
7.一個利用隴斷經營國營事業的民間公司.可以私自把用路人的個資開價賣出? 該死!!
建議政府從今日起.暫停所有的高速公路收費.半年內全權由遠通公司負擔費用.此半年內由遠通進行etc的除錯測試.直到系統穩定無誤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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