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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日報寫遠通擬以1900萬元賣etc資料給檢警


嘿嘿
支持捉壞人
但支持歸支持
拿我的資料來賣給警檢
還開價1900萬元
這太扯了吧
這算洩漏個資嗎
幸好警政署嫌太貴
要不然美國有一部片
全民公敵(Enemy of the State,1998)
威爾·史密斯演的
哪天就在你我之間上演
反正呆丸冤案假案錯案又不是沒發生過
2014-01-12 9:18 發佈
徐旭東你說遠通是做公益..??
怎麼看都是口是心非.....
原來真的一切用錢來談..


CHARGE181 wrote:
嘿嘿支持捉壞人但支持...(恕刪)


遠通事實上只負責電子收費部分
我想這些資料是不能販賣的

檢警若是有需要...
在開立相關文件之後...應該可以"無償"調閱特定時間和路段資料
我相信...遠通應該會"樂意"配合....

強調一點...遠通應該無權販賣相關通行資料
我覺得...目前遠通開價1900萬...已經違法了....


chuchulee wrote:
徐旭東你說遠通是做公...(恕刪)


他的公益是指政治獻金吧?

不然那些立委每個都用嘴罵的很兇

實際動作一個沒也有

決議不收代收費五元更是笑話

立委管不到民間的合法營利行為的

只能建議

CHARGE181 wrote:
嘿嘿支持捉壞人但支持...(恕刪)


你新聞有看完嗎?

最後降到700萬

但還是談判破裂

以前在收費站時就有安裝監視系統了

現在收費站拆除

警方想使用現成的遠通器材

而且一旦使用遠通現有的機器

可得到的資訊遠遠多過原本只在收費站架設的資訊還多

而且國道偶爾有行車肇逃的情況

密集的監視系統比較容易追查車號

而且警方不需負責機器跟系統的保養跟電費

這收費應該合理吧!只是站在警方立場 越少越好

現在談判失敗 警方不排除自建

目前新聞是說只有在原本的收費站地點建立系統

可省去網路拉線跟電力系統的問題

目前經費約近一億

需要的時間約兩年

又有標案了

快點決定方式吧!

不然收費站拆除後是否是黑暗期?

全民公敵?我又不是犯罪集團的 我不在意!


在內線開著TOYOTA被外線的TOYOTA超車!!!你說悲不悲哀!慚不慚愧!丟不丟臉!
就算只賣100萬 還是全民買單!!
裝ETC 讓遠通有我們的個資 卻不經過我們同意把個資賣給警政署 然後 警政署再編列預算 買單 預算呢! 是我們納稅人花錢!!真有你的遠通...

如果警政署真要答應~那真的是 納稅人花錢 請人來監控自己
一個被遠通牽著鼻子走的政府…可悲…

讓ETC收歸國有吧…

CHARGE181 wrote:
嘿嘿支持捉壞人但支持...(恕刪)


好吧,調一筆算一筆錢

那遠通門架跟線路架設在國道上
不知有無支付國家租金
從罰金 抵帳啊!!! 阿你欠我們國家的罰金勒!!!!??? 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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