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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立院共識 eTag 超商免手續費

之前一直沒有被說清楚的事情, 今天又有一件事, 更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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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共識eTag超商免手續費
中央社中央社 – 2014年1月8日 下午1:33

(中央社記者王靖怡台北8日電)朝野立法院黨團今天協商預算案達初步共識,立法院將做成主決議,未裝eTag用路人到超商繳費,手續成本應由遠通電收吸收。

立法院長王金平上午召集協商討論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葉宜津提案指出,國道計程電子收費對未安裝eTag用路人,在便利商店通路繳費須繳手續費新台幣5元,要求遠通電收股份有限公司應自行吸收通路手續成本,不可轉嫁給用路人。經朝野協商達共識,將在立法院院會做成主決議。

葉宜津會後受訪表示,遠通電收依合約應廣設服務據點,遠通電收以超商作為服務據點,用路人到超商繳費卻要被多收5元手續費,如果遠通電收要將超商作為服務據點,就不可收手續費,應自行吸收超商繳費手續成本,不能轉嫁給用路人。

此外,朝野協商也達共識,將在院會做成主決議,要求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如果要申請延長特許經營權年限,須經立法院同意。

中國國民黨政策委員會執行長林鴻池中午受訪表示,目前台灣高鐵公司特許經營年限是35年,朝野協商有共識,如果未來台灣高鐵公司要申請延長特許年限,須經立法院通過。1030108
2014-01-08 15:01 發佈

交通委員會諸公
http://www.ly.gov.tw/02_introduce/0204_comm/legList.action?comtcd=23&itemno=02082300

神也是他,鬼也是他......
朝野立法院黨團今天協商預算案達初步共識,立法院將做成主決議


這一種算是行政命令嘛?
有沒有強制性?

dammm wrote:
這一種算是行政命令嘛...(恕刪)


對啊

萬一徐老闆不同意

高工局還能怎樣呢?
sandydy wrote:
"如果遠通電收要將超商作為服務據點,就不可收手續費,應自行吸收超商繳費手續成本,不能轉嫁給用路人。"...(恕刪)

看到這新聞,我只有害怕沒有喜悅...
因為我覺得遠通會很闊氣地說,
好,那我不將超商視為服務據點,以後都不准在超商繳...
嫌麻煩就通通都來我家繳....
帥呀 等到實施之後, 我每天都會去超商繳費拿發票(誠實繳納過路費), 每月多 30 張發票兌 1000 萬, 看起來還不錯 爺就是喜歡付現, 咬我呀
樓上的,繳費沒有發票喔,只有收據而已~~~~

所以不要開心太早~~
^^
目前有五塊的收據...手頭上就有一張...
IvanTseng wrote:
看到這新聞,...(恕刪)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李鴻鈞說,根據國道高速公路局與遠通電收的合約,ETC儲值繳費據點應有3600點,現在遠通做不到,變相找超商,對未裝eTag的非ETC用戶,每筆要收5元手續費。“

最好它不要超商代收,自己建3600服務據點,看它有沒有能力?


有吵有糖吃,貪官奸商就是咬定台灣人奴性堅強

溫水煮青蛙,現在水太燙青蛙叫了,就吐一點好處回來

眾刁民該知足了吧~至於其他的包就等以後再說唄
投資一定有風險,申購前應詳閱官員財產申報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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